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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乙未)年清明公祭黄帝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黄陵县人民政府:
    《2015(乙未)年清明公祭黄帝活动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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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乙未)年清明公祭黄帝活动总体方案

    为确保2015(乙未)年清明公祭黄帝典礼及系列各项活动顺利实施,经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会商,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激发中华儿女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二、活动安排
    (一)乙未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
    承  办:陕西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协  办: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
    时  间:2015年4月5日(清明节)9:50
    地  点:陕西省黄陵县桥山祭祀广场
    参加人员:
    1国家领导人;
    2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军区、武警陕西省总队主要负责同志;
    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侨办)主要负责同志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4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区市代表;
    5全国劳动模范、杰出青年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
    6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代表;
    7助建黄帝陵整修保护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代表;
    8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与会学者;
    9西安市、延安市、黄陵县主要负责同志;
    10陕西省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界代表;
    11“黄帝陵”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获奖作者;
    12青少年代表,黄陵县群众代表;
    13媒体记者。
    (二)系列活动。
    1“黄帝陵”标识设计方案公告会。3月初,在西安举行“黄帝陵”标识设计方案公告会,由省黄帝陵保护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2旅游推介活动。4月1日至10日,延安市和黄陵县政府会同省旅游局组织开展圣地旅游活动。
    3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4月2日至5日,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文以载道·文以化人”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
    4“三秦大讲堂”之“中华传统文化专题讲座”。4月初,由省委组织部会同西北大学组织举办,请参加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的著名学者主讲。
    5海峡两岸名家书画展。4月4日至6日,在西安亮宝楼举行“清明公祭黄帝(第八届)海峡两岸名家书画展”。由省台办、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黄帝陵基金会联合主办,陕西海峡台湾同乡会联络服务中心承办。
    6陕西欢迎会。4月4日18:00,陕西省委、省政府在陕西宾馆举行陕西欢迎会,请参加公祭活动的主要代表出席。由省接待办承办。
    7华夏同根主题音乐会。4月4日20:00,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华夏同根主题音乐会,请各界代表观看,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8“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授牌仪式。4月5日(清明节)9:30,在黄陵县桥山祭祀广场举行“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授牌仪式。由国台办会同省台办和黄陵县政府实施。
    9植树活动。4月5日(清明节)11:00—12:30,在黄陵县桥山中麓举行“炎黄子孙林”、“思源林”植树活动。由省海外联谊会、省台办会同黄陵县政府分别组织实施。
    10鲜花分送活动。4月5日(清明节)11:30在典礼祭台两侧,将典礼敬献的鲜花、水果、面花等供品,有序分送群众。由黄帝陵管理局组织实施。
    11陕北风情展演活动。4月5日(清明节)公祭典礼结束后,在黄帝陵祭祀广场南端、轩辕庙门前广场和印池北广场分别举办陕北风情文化展演活动。由黄陵县政府组织实施。
    12清明民众谒陵活动。清明节当天(11:00—18:00),黄帝陵景区免费开放,民众分期分批登桥山拜谒黄帝陵。由黄陵县政府组织实施。
    13黄陵清明欢迎会。4月5日(清明节)12:30,在黄陵县桥山滨湖酒店举行“黄陵清明欢迎会”,欢迎参加公祭活动的各界代表。由延安市、黄陵县政府组织实施。
    三、邀请接待工作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领导同志的邀请,请省委办公厅出具邀请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邀请,国台办、国侨办和陕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协助邀请。省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区市负责同志和代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官员和代表,以省政府名义邀请;全国劳动模范、杰出青年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以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名义邀请。各对口部门负责具体邀请接待,省接待办负责对口接待的牵头组织工作。
    (三)国台办邀请的台湾地区知名人士及其代表团,国侨办邀请的海外侨领侨商代表团,由省接待办纳入总体接待方案,省级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四)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助建黄帝陵整修工程的单位和代表,以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名义邀请。邀请对象为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华人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助建黄帝陵整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其中:香港骊山公司负责港澳同胞的邀请接待,省台办负责台湾同胞的邀请接待,省海外联谊会、省侨办、省侨联负责海外侨胞的邀请接待,黄帝陵基金会负责黄帝陵整修保护工程助建单位和个人代表的邀请接待;省旅游局负责重要旅游团队的邀请接待。
    (五)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代表的邀请接待由交流会会务组负责。
    (六)省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邀请,“黄帝陵”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获奖作者的邀请接待,由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四、宣传报道工作
    宣传报道工作请省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实施,国台办、国侨办予以协助支持。
    请省委网信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及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大公报等根据清明公祭活动的总体安排,策划制订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请省委网信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和西部网邀请海内外主流平面、网络媒体,对公祭典礼及其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请陕西广播电视台邀请中央电视台和台湾主流电视媒体以及境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电视媒体,策划实施“两岸共祭”,对公祭黄帝典礼和台湾同胞遥祭黄帝陵等纪念黄帝活动进行联合直播。宣传报道要以清明公祭黄帝活动为契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中华儿女慎终追远的感恩情怀和团结统一、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黄帝陵和公祭黄帝陵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的价值及现实意义进行深入解读,扩大黄帝文化的影响力,传播中华文明。
    五、组织与实施
    (一)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公祭典礼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系列活动各项工作。
    (二)省台办、省侨办负责与国台办、国侨办的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
    (三)省公安厅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外联办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西安至黄陵段道路的安全畅通,沿途宣传氛围的营造和服务区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典礼现场医疗救护与保健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宾客下榻酒店及各欢迎会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
    (六)省文化厅负责实施告祭乐舞。
    (七)武警陕西省总队、黄帝陵管理局分别负责公祭典礼的礼兵服务和礼仪服务。
    (八)共青团陕西省委负责典礼现场志愿者服务。
    (九)延安市、黄陵县政府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各项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典礼现场祭坛、记者台的搭建,黄帝陵、轩辕庙、轩辕殿的修葺,县城内道路安全畅通以及供电、通讯、网络等保障和陵区内外环境整治、社会秩序维护保障等工作。
    六、经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陕西省委《实施意见》要求,本着隆重、务实、节俭的原则,本年度活动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预算下拨。清明黄帝文化学术交流会、“两岸共祭”及其宣传报道和新增活动经费200万元,请省财政厅一次性核拨。省接待办接待所需经费,请省财政厅核后据实另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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