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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013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省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政府可参照本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对县(区、市)政府和市级部门网站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请各评估对象对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公室。自查报告中应突出网站管理工作情况及网站的编审制度、读网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市级政府情况报告中还应包括对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网站开展绩效评估的情况。
    附件:
    1. 2013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对象名单
    2. 2013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一).doc
    3. 2013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二).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8日        


附件1
2013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对象名单
    一、设区市政府网站(共计13家)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
    二、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网站(共计66家)
    省政府参事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人防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信访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公务员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煤炭生产安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行政学院、省盐务管理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国税局、陕西煤矿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水土保持局、省果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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