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我省地震灾害预防、应对和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要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从组织体系、预案建设、救援能力、保障能力等各个方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调整工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根据政府换届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加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合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二是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做好政府及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并指导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强化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提升预案备案率。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地震应急演练,提升政府和全社会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做好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地震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强化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做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到地震应急工作。
    四是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备,落实日常维护管理职责,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场地和基本生活保障。
    二、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省应急办、省地震局将依据《陕西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对各地地震应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地震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地震应急技术体系建设、地震应急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
    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在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形成报告,报省应急办、省地震局。下半年,由省应急办、省地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30日

(联系人:省应急办丁石, 电话:029-87292937,Email:bgt_ds@163.com  省地震局张伟, 电话:029-88465497,Email:zhw8114@163.com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