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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春季学期以来,“营养计划”试点市、县(区)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充分做好试点准备工作。宝鸡市政府分别于3月、4月期间,2次组织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扶风县和太白县现场调研试点实施工作;咸阳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试点县基层学校意见;商洛市结合市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校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将学生食堂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规划,保证试点前期工作准备到位。

    (二)健全机制,保证试点工作组织有力。各试点市、县(区)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县、校三级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营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12月起投入试点准备工作,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启动。

    (三)强化管理,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榆林市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四制”,即采购制、保管制、分餐制和食用制;严把“四关”,即校园食品入库关、储存关、加工关和发放关。安康市要求试点学校实施学生实名制管理,建立学生食品发放领取记录,杜绝冒领、多领行为。西安市周至县要求试点学校每天公示营养餐采购内容和成本,成立了学生、家长和教师共同参与的监督小组。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西安市周至县召开全县校长会议,传达贯彻中省有关政策精神。汉中市将有关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编印成册,发放到学校,并通过召开家长会、教职工会、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补助标准、饭菜价格核算表等向社会公示。安康市选取石泉县抓点示范,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石泉经验”,并把“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及时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到位。商洛市委、市政府对有关新闻媒体关于实施“营养计划”情况的报道高度重视,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截至4月底,该市已累计投入9669万元,新建食堂387个,改造食堂144个,添置冰箱、冰柜、消毒柜等设施280套。为夯实工作责任,商洛市教育局向7个试点县均派驻一名蹲点干部,督促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试点县(区)的学校食堂建设普遍基础薄弱。部分学校食堂陈旧,建设不达标,餐饮设施设备短缺,难以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二是部分试点地区学校通过企业供餐方式实施“营养计划”,但审定供餐企业资质、建立企业供餐名单等尚未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供餐企业管理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对“营养计划”的意义、营养科普知识等内容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包括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营养计划”实施政策理解不准确,部分学校的炊管人员缺乏科学的营养理念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施的“营养计划”,顺应了群众的期盼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从长计议,从严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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