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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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