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函

  

国家民委办公厅:


  根据贵厅《关于请报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函》(民办函〔2007〕255号)要求,现将我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规划》执行情况


  陕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2006年2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06〕6号),对加快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加大农村少数民族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省民委紧密结合陕西实际,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族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大力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统筹规划,重点扶持。一是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省上领导多次带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秦巴山区三个回族镇调研,落实扶持项目80多个。2007年5月,省政协副主席杨永茂同志再次带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茅坪、西口回族镇实地调研,又确定了一批新的扶持项目。近年来,为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共落实各类扶持资金725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在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启动了新农村建设“510”工程,即由省上负责抓5个试点,10个设区市各抓1个试点,带动全省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协助茅坪回族镇茅坪村制定了新农村发展规划,投资31万元对该村饮水工程和村级道路进行改造。三是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对全省7年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对宝鸡、渭南、咸阳等市20多个县(区)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同时,加强“两联一包”扶贫开发工作,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镇安县争取了3个扶贫开发项目,落实帮扶资金41万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贸易政策。按照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要求,及时调整了23家少数民族定点生产企业,为5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补助资金530万元。与省财政厅联合上报了2家少数民族定点企业技改贷款项目,申请贴息资金110万元。五是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已申请9个贷款项目。组织全省8家民族企业参加了2007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共展出8个系列20多种产品。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省财政从2007年起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院校、进社区活动。在全省少数民族师生相对集中的10多个高校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西藏民族学院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进院校活动现场交流会,进一步推动民族政策、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体育进入高校。渭南、安康、咸阳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少数民族家庭档案、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工作。延安民族学院旧址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以来,延安市组织了千余次参观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积极研究探讨民族教育史实,努力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在多次维护修缮的基础上,将延安民族学院旧址纳入延安干部教育学院的学习考察基地,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对外影响。三是扎实开展“我为和谐陕西作贡献”活动。省民委、团省委、省青联共同组织全省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我为和谐陕西作贡献”活动,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效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广泛开展。


  (三)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近年来,全省各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陕西省“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面普及和巩固少数民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着力改善少数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学水平。西安市设立了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积极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调整了三所民族小学,使城市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普遍受到良好教育。组织了西安市回民中学等学校参加了全国职业技术教育会议,确定了少数民族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推动了全省少数民族职业教育不断发展。二是不断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继去年在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荣获大奖后,今年又组织西安市儿童艺术团创作编排了民族题材舞台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欢迎。再次改编的民族题材歌剧《张骞》,荣获全国精品节目“文华大奖”。审核出版了多部民族题材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在全省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刊播(刊登)。同时,全面启动了文化古籍保护整理工程,将少数民族古籍列入《陕西古籍总目》。进一步完善、补充了回族古籍工作,整理了铭刻类、书籍类、讲唱类、文字类等电子文档和实物照片800条(幅)。《民族志》撰写工作也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三是大力推进少数民族体育、卫生事业。在城市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逐步配备了体育健身器材,组织开展了“万人城墙跑”、“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活动。不断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西安体育学院建立了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深入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研究和训练,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组团参加了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武术、摔跤等项目上获得5金7银3铜的好成绩,取得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鼓励民族企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理论研究和市场开发,组织西安三宝集团医药产品参加了全国民族医药博览会。


  (四)逐步加强少数民族法制工作。今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今年9月份,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西安、宝鸡等6个市15个县(区)的42家清真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及大专院校清真食堂进行了抽查,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加工、销售和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清真食品监管小组15个,聘请社会监督员150多名,对全省清真食品市场进行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全省少数民族干部调研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加强全省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挂职培训工作,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锻炼。组织了600多人次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中青年民族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民族政策培训班等,使全省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我省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在执行《规划》中我们觉得,《规划》对支持民族散杂居地区发展的内容相对较少,优惠政策不多,扶持措施不很具体。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加强民族散杂居省份民族工作的规划,进一步明确加快城市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规划》是我国民族工作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对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民族工作全局,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执行《规划》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继续发挥好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作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全省民族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第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把《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同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结果,促进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