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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陕西年鉴》2008卷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年鉴》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公开出版物,是由省政府主办、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年刊。多年来,《陕西年鉴》在宣传陕西,使外界了解和认识陕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陕西年鉴》2008卷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反映陕西情况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投入到又好又快建设西部强省的热潮中,我省经济呈现出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陕西年鉴》2008卷的《编纂大纲》要求,重点记述2007年的有关工作。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编纂工作中,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突出年鉴的年度特色、地方特色和相关专业特色,全面记载和反映全省一年来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各个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积累的新经验,使《陕西年鉴》真正成为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工具书。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年鉴质量


  《陕西年鉴》作为文化积累和传播的重要载体,客观翔实地记载每年度全省情况,具有资政、存史和教化作用。鉴于年鉴编纂工作专业性强,各级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把年鉴供稿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要选派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人员承担撰稿工作。要认真领会《编纂大纲》、《撰稿规范》的要求,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练、体例规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年鉴撰稿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要及时报省地方志办公室,以便加强联系和指导。省地方志办公室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稿件编审责任制,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年鉴质量。


  《陕西年鉴》2008卷计划于2008年11月出版发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早安排、早动手,要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使其高质量地完成供稿任务。各供稿单位务必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稿件(电子版及打印文稿)送省地方志办公室。


  三、做好读鉴用鉴工作,充分发挥年鉴作用


  《陕西年鉴》是记载和见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一部综合性资料工具书,也是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做好读鉴用鉴工作,2008卷的《陕西年鉴》在内容上做出一定调整,增加了宣传十七大精神和贴近民生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栏目。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带头读鉴用鉴,积极认购。各行业要支持和配合《陕西年鉴》的彩页组稿工作,以确保能通过《陕西年鉴》的专文、专题、图片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英模人物,并突出重点地介绍一些名优产品、知名企业和企业家风采,力求多方面展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充分发挥《陕西年鉴》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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