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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陕西省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陕西省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吴登昌 副省长


 副组长: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双明 省煤炭工业局局长


  成员:刘云涛 陕西煤监局局长


     雷宝岐 省人事厅副厅长


     毛新元 省总工会副主席


     曹文甫 省煤炭工业协会会长


     马富元 省煤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双明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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