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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北京、吉林、浙江等地连续发生几起火灾和公众聚集场所人员伤亡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月10日,我省商洛市丹凤县发生一起无牌照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4人受伤。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精神,巩固我省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形势,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当前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抓好安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省委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今年工作要点,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 “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心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今年全省“基层工作年”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及时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


  二、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政府决定,从2月25日至3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企业、机关、学校、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仓库、歌舞厅、游乐场、寺庙等每个基层单位和所有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要切实找出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并建立起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各市、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省级各有关部门以及民航、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并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开展行业安全检查活动;各市(区)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通过安全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省政府将组织5个督查组,由厅局级领导带队,深入各市、县、区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安排是:第一组:由省广播电视局带队,省计委、省信息产业厅参加,赴西安、商洛市督查;第二组:由省监察厅带队,省环保局、省有色集团公司参加,赴铜川、渭南市督查;第三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带队,赴安康、汉中市督查;第四组:由省总工会带队,省农电局、省烟草局参加,赴宝鸡、咸阳市督查;第五组:由省林业厅带队,省工商局、省黄金局参加,赴榆林、延安市督查。各组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安委办写出督查报告,提出对所检查地区安全工作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要求,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行业部门负责指导,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各级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5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62号)要求,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契机,以煤矿、道路交通和农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从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资金投入、安全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当前还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商场、宾馆、医院、学校、旅游地、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道路交通要按照“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要加大各类公共场所的防火专项检查力度,对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行为要立即纠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着力抓好森林草场以及清明节扫墓防火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尽快把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74号令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全面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其他领导也要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切实负起责任。当前特别要注意吸取重庆开县“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血的教训,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预警预报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全省的安全大局。各新闻媒体,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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