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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产核资组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



根据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推动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经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清产核资组,负责制定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实施意见及办法,并组织、指导、督促实施。清产核资组设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抽调专人组成。请你们将人员名单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联系人:吕全明电话:88416573传真:88416487)。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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