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处理好集中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和保持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开展我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潘连生 副省长
副组长: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青 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齐焕印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统建办主任
周玉明 省发改委副主任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书民 省司法厅副厅长
姜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翟四虎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马明银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许龙发 省建设厅副厅长
胡保存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品高 省信息产业厅巡视员
王保安 省水利厅副厅长
徐宗一 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春明 省统计局巡视员
王松敏 省高院副院长
李 哲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胡汝强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王甲军 陕西保监局局长
李 刚 民航西北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拟定有关管理办法,汇总上报全省清欠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许龙发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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