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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延安宾馆住宅楼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10月27日《国际互联网信息摘报》(第1433期)和10月29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2191期)相继报道,几十名四川籍农民工锁住延安宾馆住宅建设工地大门讨要工钱。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此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加大清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力度。省委书记李建国、副省长潘连生立即作了重要批示,就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延安市政府也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工程属延安宾馆职工和延安市政府办公室职工全额集资建设的延安宾馆4号住宅楼,由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四川安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劳务作业,主体工程于2004年9月28日封顶。建设单位分别于10月15日和22日承诺支付农民工工资,均未按期兑现,引发了10月25日农民工集体讨工资事件,直到10月27日支付工资。


    经调查,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1延安宾馆、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理解不深;2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与四川安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3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使总承包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劳务分包企业费用,从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延安市政府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延安宾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延安市纪委对延安宾馆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延安半年投标资格,罚款5万元,责令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尽快修订和完善劳务分包合同。


    各地、各部门要从延安宾馆4号住宅楼建设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民工锁住工地大门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2005年1月31日前解决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坚决遏制新的拖欠发生。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认识。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落实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相结合,与解决“三农”问题相结合,与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加快清欠工作进度,确保实现清欠工作目标,维护社会安定。


    二、各地要对2004年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个排查,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完善紧急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资金,及时迅速处理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2005年春节前,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


    三、要明确建筑施工总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在限期内拒不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同时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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