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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西安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西安、咸阳、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的要求,省地震局将组织实施西安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西安市地处渭河新生代断陷盆地,市区及附近活断层发育较多,被国家确定为率先开展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的20个大中城市和省会城市之一。此项工作被列为国家“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项目”和陕西省防震减灾“十五”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开展,将对西安市的城市规划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关探测工作于2004年11月全面启动,预计2007年12月结束。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地震局要精心组织,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情况。凡涉及到的市、部门和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探测区相关资料,并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定管网、管线等具体位置,避免施工中对地下管网、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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