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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伪造政府公文批件案件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有关单位和群众发现多起伪造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公文及批件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2005年5月10日,有群众发现上千套被伪造的省商务厅红头文件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与原件对比,关键性内容多处被人蓄意篡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05年5月8日,省外办接到“陕西银行同业协会考察团”发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陕外出字〔2005〕215号)。经核查,此“任务批件”和“出国(境)任务审批专用章”认定为伪造。


2005年4月1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侦破一起经济诈骗案中,发现嫌疑人的资料中有一份带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头和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中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陕西神通能源有限公司”,为建设西北高科技清洁能源项目进行引资、融资。经侦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甘肃省一无业人员,该委托书加盖的省政府办公厅公章属伪造。


2005年3月20日,有群众反映“陕西西安万事达实业(集团)总公司”及其分公司“陕西万事达水电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为名,进行招商、建设、经营我省108国道、316国道。经鉴定,该委托书加盖的公章为伪造。


2005年3月19日,四川省达县公安局在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中,发现嫌疑人的资料中有一份“陕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书”,委托书中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中山国际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宏达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引进国内外资金,加快建设我省的交通能源、高科技及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经鉴定,该委托书加盖的公章属伪造。


省政府领导同志对伪造政府公文和批件案件非常重视,要求公安部门抓紧对此类案件的侦破,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文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的管理。全面开展公文管理自查工作,发现伪造问题,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取证、侦破工作,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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