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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并省委各部门,省纪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国务院各部门驻陕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随着学习活动的深入进行,之后即转入分析评议阶段。为了确保分析评议以及整个学习教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恳请贵单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对我们学习教育活动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并请将意见和建议于3月15日前书面告知我们。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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