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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适应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洪 峰 副省长

  副主任:司 南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刘维隆 省财政厅厅长

  委 员:强文祥 省发改委副主任

      戴冠雄 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

      邢可利 省人事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 健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忍旺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向柱 省总工会副主席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田 力 省工交办副主任

      马新生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保局局长

      李 哲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王松敏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万明善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胡晓波 西安铁路局总经济师

      席 恒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戴冠雄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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