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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制定,分市级政府和省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组织全面自查,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1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设区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1、2018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政府版).pdf

      2、2018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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