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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升级发展为主线,以基层为重点,大力提升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性文化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地面无线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基本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实现互联互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基本覆盖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国家指导标准,市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接收。按照国家确定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在有条件的农村鼓励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鼓励群众自愿选择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全力推进“广电扶贫、宽带乡村”建设,确保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贫困乡村有线网络数字化全覆盖。
  (二)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提供相应套数的电视、广播节目,有线广播电视在由模拟向数字转换过程中,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选择观看。要加快地面无线模拟电视向数字化转换,加快地面数字音频广播(CDR)的试点与应用推广,为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无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办合办科技致富、农林养殖、知识普及等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并逐步增加播出时间。
  (三)积极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应急广播建设已列入我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尽快落实建设方案和资金,加紧建设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和调度控制平台,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四)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无线发射台(转播台、监测台、卫星地球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监测监管需要;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农村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网点需求。要大力发展以“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有线无线相结合、全程全网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工程,提高融合业务承载能力,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推动有线电视向数字化、大容量、多功能发展。
  (五)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县级及以上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专人负责、用户合理负担”的公共服务长效运行维护体系。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等服务。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省市县各级政府分别负责本级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监测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和机构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按有关规定转播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包括广播电视户户通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支持政策。支持通过无线覆盖方式提供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收看有线电视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在国家广播电视机构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鼓励其他国有、集体、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县级以下新建有线电视分配网和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参与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城乡规划建设要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殊群体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责任和协调配合。全省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把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脱贫攻坚计划,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督促检查。各级新闻出版广电、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按照职责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加强基层队伍和人员培训,使广播电视专兼职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确保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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