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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搭建“十一” 旅游黄金周宣传促销和洽谈交易平台,扩大陕西文化旅游影响力,推动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第六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将于2013年9月12日至15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本届旅博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总体思路
    主题:促进旅游深度发展,搭建最佳促销平台。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2〕46号),以促进县域旅游经济深度延伸、推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为重点,积极提升旅游宣传、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搭建起旅游促销和洽谈贸易的有效平台,为加快建设旅游强省作出新贡献。
    二、招展组展方式
    旅博会采取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及韩城市政府分工负责,县(市、区)、特色旅游名镇独立设展的方式进行。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陕西旅游专题馆中大美陕西展区、旅游商品馆的招展组展,策划举办旅游项目招商及促进活动;陕西旅游专题馆中山水秦岭、人文关中、红色旅游、特色旅游名镇四个专题展区按照展区布局,分别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组织参展布展。
    三、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林业厅、省会展中心、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协办:省旅游协会、省工艺美术协会、省旅游饭店协会、省旅行社协会、省旅游景区协会、省烹饪协会。
    省会展中心负责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工作。
    四、展馆展区设置及内容
    旅博会会场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主要设置陕西旅游专题馆、省际旅游合作馆和旅游商品馆3个展馆,共1116个展位,展馆展区设置如下:
    (一)陕西旅游专题馆。设在B3及B4馆,预设861个展位。设置大美陕西、山水秦岭、人文关中、红色旅游、特色旅游名镇等5个专题展区。
    大美陕西展区,设在B3馆前部,155个展位。由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林业厅等部门分别组展,集中布展。 
    山水秦岭展区,设在B3馆中部东侧,130个展位。由秦巴山脉在我省主要延经的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组展布展。
    人文关中展区,设在B3馆中后部西侧,302个展位。由我省关中人文特色突出的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等市(区)组织参展。
    红色旅游展区,设在B4馆前部,120个展位。由我省红色革命遗迹比较集中的延安市、榆林市、铜川市组织参展。
    特色旅游名镇展区,设在B4馆中部,154个展位。由我省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名镇称号的34个特色旅游乡镇独立设展,由所属县(市、区)负责组织参展。
    (二)省际旅游合作馆。设在B4馆中部特色旅游名镇展区后,112个展位。该馆由省会展中心负责,省旅游局配合,重点组织邀请与我省旅游客源和商品集散关系密切的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等周边省区市所属市州盟县、著名景区景点、著名现代旅游服务设施参展,同时邀请山东、广西、云南、海南等重点旅游目的地省份参展。由各省区市集中特装布展,在展示我省周边不同地区的人文风貌、著名旅游景观、文化风情和特色旅游服务项目的同时,推动省际旅游大板块之间的互动,促进跨省际、跨片区旅游商务合作,延伸旅游产业链。
    (三)旅游商品馆。设在B4馆后部及B2、B3馆连廊,共计150个展位。根据商品类型分设文化旅游产业、旅游商务、旅游装备、旅游工艺礼品及“美食坊”5个展区。该馆由省会展中心负责,省商务厅配合。省商务厅负责“美食坊”30个展位组展,其它展位由省会展中心负责招展组展。
    五、招商项目推介、商务合作及宣传促销活动
    (一)举办旅游重点县(市、区)长参加的第六届旅博会旅游业发展交流座谈会。由本届旅博会组委会主办,省会展中心具体负责。
    (二)举办第六届旅博会景区(景点)数字化宣传营销和信息化管理服务推介交流会。由本届旅博会组委会主办,省会展中心具体负责。
    (三)由参展的周边省区市、市州盟县或景区景点、旅游名镇等举办的旅游日等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或项目招商推介活动。
    (四)由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分别举办旅游文化项目招商推介或旅游促销活动。各参展县(市、区)、景区景点、旅游乡镇举办各种小型多样、富有实效的现场宣传促销活动。
    (五)举办广场文化周活动。由省文化厅负责,统筹安排,精心策划,组织各市(区)参与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
    (六)由本届旅博会组委会负责组织评比颁奖活动,设立第六届旅博会“优秀组织奖”、“优秀展示奖”、 “旅游商品金(银)奖”。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做好本届旅博会筹备组织工作,成立第六届旅博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白阿莹副省长和王莉霞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杨长亚副秘书长及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会展中心、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各承办、协办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秘书长由省会展中心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旅博会总体协调及日常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展览部、会务部、宣传部、安保部等工作机构。
    七、有关要求及会务保障工作
    (一)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要组建以分管负责同志为团长的第六届旅博会市区代表团,精心做好组织筹备和参展参会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旅博会筹备组织机构。
    (二)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要把本届旅博会作为本地区旅游产业和“十一”旅游黄金周展示、宣传、促销的重要机遇,充分利用旅博会平台,展示形象,彰显特色,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市场繁荣。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景区景点、旅游名镇及相关旅游企业参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精心策划举办旅游文化推介活动,积极邀请新老客户来陕参会,实现互利合作。
    (三)请省委宣传部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旅博会前期宣传和会期新闻报道工作。
    (四)省公安厅负责旅博会安保工作,并指导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做好展馆治安、消防和安全保障。西安市公安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订安保方案,报组委会审定后实施。
    (五)组委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召开第六届旅博会筹备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
    请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3年8月2日前将主管领导、工作机构、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组委会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第六届旅博会值班室
    电话:(029)87294511、87294517  
    传真:(029)87294511
    省内筹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莹  13572501508
    刘燕  13429776108
    省外及旅游商品参展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文娜  13772151510
    刘亚娟  15339087822
    邮编:710006
    电子信箱:ewit@onlinewgovcn
    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5号商业友谊大厦8楼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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