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陕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1—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我省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2006年公布实施《陕西省“十一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以来,各级各部门大力加强减灾项目建设,主要灾种的抗灾工程设施得到强化,监测能力得到增强,预报预警水平不断提高,人为致灾因素得到较好遏制,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1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成立了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在省民政厅设立了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减灾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和民政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远程网络报灾。建立了气候灾害实时监测评估和重大气象灾害评估制度,完善了气象灾情直报制度和全省气象灾害数据库,推进了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构建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了地质灾害管理、技术支撑和防治工程队伍,初步形成了全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2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发布实施了《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陕西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陕西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完成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成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大幅提升了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短期预报能力。地质灾害普查全面完成,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建成。初步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应急预案、救援队伍、技术系统、避难场所、物资储备等核心内容的救援救助体系不断增强。
  
    3减灾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筹集资金10.5亿元,解决了38万人的住房问题,开展了农村抗震设防试点村和示范户及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筹资建设了7000平方米的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1亿元,对200多处危重隐患点进行了及时治理。实施松毛虫、美国白蛾、森林鼠害等升级治理工程。建立省抗旱服务组织1个,市级队5支,县级队143支,乡级队397支,拥有各类抗旱机泵1.32万台(套),机动送水车辆586辆,从业人数2793人。
  
    4减灾科普宣传全面推进。结合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建立了民政牵头,宣传、教育、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参与的防灾减灾宣传联动机制、基层经常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中小学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了厂矿、企业、学校及基层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增强了广大民众防灾减灾意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全省41个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当前面临的形势。
    
    尽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仍需完善。基层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建设滞后,各项机制不够完善,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主要江河防洪标准不足,汛期渭河及其支流和汉江流域极易遭受洪涝灾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防洪建设速度严重滞后。水库防洪安全状况堪忧,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局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难防难治。
  
    ——防灾减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投入不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滞后,救灾应急装备、通信手段等比较落后,应急能力相对较弱。
    
    ——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领域科学技术成果应用较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高,科技对防灾减灾贡献率低。
    
     ——防灾减灾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地震、医疗卫生等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力量相对薄弱,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总体上还比较淡薄。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和避灾自救技能还比较差,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需要完善。
    
    我省地处我国东南湿润地区到西北干旱地区的过渡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在季风环流、地理位置及地形的综合作用下,全省分为三个气候区:陕北温带干旱区、关中暖温带半干旱区、陕南亚热带湿润区。我省灾害主要有:水旱灾害,冰雹、沙尘暴、雪、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灾害发生频繁。常见的旱、涝、霜、风、雹几种灾害中,干旱占46%、雨涝占32%、霜冻占10%、冰雹占7%、风灾占2%,其中旱涝灾害为主要灾种。自然灾害区域性、季节性强,旱灾以陕北、关中为主,遍布全省;洪涝灾害以陕南汉江流域和关中渭河流域为主。灾害发生频率高,我省自然灾害具有持续性、群发性、突发性、频发性特点,救灾工作面广、线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特别是局部山洪灾害每年发生10余次以上。
    
     当前,我省防灾减灾工作还面临以下挑战:自然灾害的高发态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给城镇设防带来严峻考验;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要求各级涉灾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灾害应对能力。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将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加大,社会各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意愿提升,为开展综合减灾工作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十二五”时期是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统筹规划综合减灾事业的发展,加快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建成防灾减灾各项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综合减灾根本目的,按照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的要求,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强综合减灾项目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应用先进的防灾减灾科学技术,建设一流的减灾工程。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区域,统筹城乡,从全局高度规划防灾减灾工作,突出关中—天水经济区和陕南地质灾害重点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推进全省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协同统一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推进各部门、各环节灾害管理工作的协同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盘考虑,多措并举,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三)规划目标。
  
    ——建立民政综合减灾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救灾物资储备可同时保障35万受灾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创建60个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万人左右。
  
    ——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4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准确率,加强气象突发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增强防御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气候变化领域的观测与研究,提升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
  
    ——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整治和对地质灾害隐患地段的居民搬迁避让力度,实施陕南3市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移民搬迁工程。
  
    ——到2015年,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初步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调用和协调机制,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到灾区开展救援。
  
    ——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保安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全省主要江河达到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标准,城市和人口密集集镇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加大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力度,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大林业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努力减轻森林火灾损失,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2‰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
  
    加大各类自然灾害地面监测台网密度,推进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提升各级灾害防范能力。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历史数据库,编制多灾易灾县(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开发灾害数据库管理软件,开展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水库、滑坡体等危险区域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鼓励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协同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坚持城乡区域发展规划、生态环境改善规划与防灾减灾规划相结合,提高城乡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房的抗震设防水平。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大中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示范,探索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应急队伍。加强专业救援队能力培训,形成专业齐全、人员稳定、协调统一的自然灾害救助力量。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以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讯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健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率。
  
    (四)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各级政府综合应对能力。建立政府支持下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保险体制和机制,完善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各级共青团、妇联、工会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救灾捐赠、志愿服务、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加强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省内外防灾减灾合作交流,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和基层组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五)加强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围绕重特大自然灾害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经济社会影响、救助需求、救助能力、救助效果的综合评估,全面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综合分析评估能力。完善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提高灾后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建立灾后心理辅导志愿者队伍。
  
    (六)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强化各级政府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加快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和技能教育。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进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紧急救援与指挥调度、动态决策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根据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新建8个市级救灾仓库、84个县级救灾仓库,全面加强基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提高物资调运能力。

    (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市、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综合利用固话网、移动网、专网建立多网融合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等各类信息的及时传递。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和语音调度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提高救灾应急管理水平。

    (三)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工程。建立7个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普及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防御避险知识,加强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能力。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够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30个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开展44个地质灾害严重县(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监测预警工程。对危险性高的地质灾害进行勘查治理,重点对威胁1000人以上的稳定性差的50多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对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群众开展移民搬迁工程。

    (六)气象监测预警与减灾救灾建设工程。在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的行政村建设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灾害的暴雨进行自动监测和预警。建立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数据库,建成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系统。
    
    (七)主要江河防洪工程。继续实施渭洛河治理工程、渭河中游防洪、汉江汉中平川段及安康段、丹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在继续实施在建工程的同时,开工建设延河、无定河、泾河、洛河等省内主要江河防洪工程。

    (八)重点抗旱水源工程。维修现状机电井1391眼,加深现状机电井1148眼,改造供水管线7609公里,维修输水渠道1182公里,改造机电设施7635套,改造水处理设施10套,除险加固水库8座,更新提水工程62处,维修水窖5204口,共串联水源地(主要为水库工程)24处,新建串联线路658km,新修分水闸21处和抽水泵站14处。

    (九)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增建测震台,升级改造前兆台,在陕南、陕北加密改造地震监测台网,开展关中东部和秦岭构造带地壳深部结构与构造探测,初步探明陕西大震构造环境,评估未来大震的危险性和可能地区。
  
    (十)地震应急队伍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全省建设6支区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支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建立覆盖全省、快捷有效的地震灾情获取系统和处理平台、卫星遥感信息快速处理系统和1套主要基于短信息的灾情快速获取和处理技术系统。建设全省市、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视频会议和灾害处置决策系统,完善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十一)地震综合观测与应急训练基地。在建设西北地震监测仪器维修中心、西北地震速报中心、地震数据与功能灾备中心的基础上,建设关中地震综合观测实验中心,开展主动震源监测、立体监测等。建设全省地震应急训练基地,建立建筑物破坏综合训练场、狭窄通道训练场、体能训练场、应急救援理论培训基地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全面覆盖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机制,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防灾减灾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把任务分解到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列入工作计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防灾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使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支持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四)推进法制建设。针对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预报、抗震设防、应急救援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防灾减灾法规体系,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防灾减灾专家队伍,完善和扩充专业救援队伍,建立防灾减灾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不断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开展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