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的通知
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提升我省苹果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苹果产业,经农业部和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10月11日至12日在洛川县现代苹果产业园区会展中心举办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苹果节活动安排
本届苹果节由农业部、省政府共同主办,省农业厅、省商务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果业管理局、延安市政府以及洛川县委、县政府承办。10月9日布展,10日报到,11日至12日举行各项活动。主要活动有国际苹果产业发展论坛,果品营销峰会暨签约仪式,苹果名优品种及生产资料、加工机械、精品高档包装展示展览,苹果质量评比,现场参观等。农业部、省政府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国内外知名果品营销加工企业、苹果专家以及省内外新闻媒体届时将应邀参加。
二、参展单位和展位安排
本届苹果节设置室内标准展位(3m×3m)200个,计划分配如下:宝鸡市24个,咸阳市28个,铜川市12个,渭南市24个,延安市112个。设置室外展位50个,主要用于苹果生产资料及生产、加工机械的展示展览,由各市根据需要提前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申请。室内外展位由组委会免费提供,展览展示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和布置。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合理分配展位,优先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对参展工作加强指导。
三、抓紧做好筹备工作
现在距苹果节开幕只有两个多月时间,各有关方面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市及苹果基地县(区)政府要成立工作机构,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参展工作,提前与果品营销加工企业开展合作与购销业务洽谈,争取在苹果节期间能有一批项目集中签约。组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抓紧制订苹果节开幕式、国际苹果产业发展论坛、国际果品营销峰会暨签约仪式、果品质量及销售评比等活动方案,切实搞好场馆布置、邀请接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苹果节活动顺利举办。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苹果节活动的组织协调,农业部与省政府共同成立了2011年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节组委会,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筹备工作落到实处。省级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支持办好苹果节。各市及所属苹果基地县(区)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苹果节开幕式时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率团参会参展,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加强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大会组委会为每个市政府提供6名参会人员、每个县(区)政府提供4名参会人员的免费食宿,其余人员食宿可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市、县(市、区)于9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展位数量及参会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屈志刚,张斌;联系电话:0911—3622842,0911—3623693;传真:0911—3622842。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说明:备注栏注明带队领导、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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