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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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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和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提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全面完成《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称《五年规划》)为目标,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各级行政机关要转变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积极运用非强制性管理手段,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政府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落实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合法。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都要进入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逐步实现“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推进行政机关与中介组织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编办等职能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我调节和管理能力。市县政府要正确处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逐步建立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三)加快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制度,明确应当听取意见、进行听证论证决策事项的范围,规范听取意见、听证论证的规则、方式、结果运用等,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积极研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有多项行政处罚权和多支行政执法队伍的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实行统一执法。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关系,逐步在所有设区市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的规范,制定完善的执法程序,严格依程序执法。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市县政府要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实现罚缴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法定罚款收据。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继续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评估施行效果,认真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省政府法制办重点抓好宝鸡市、省工商局的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在宝鸡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全省工商行政系统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三是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组织抽查。
   
  (六)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监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统筹安排全年的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既要抓好依法行政全面检查,也要突出重点,抓好对重点事项、重点问题的监督;既要抓好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也要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积极发挥依法行政监督人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其他监督机关的合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推行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七)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验收标准,对11个试点县(区)进行验收。省政府法制办要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八)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0年3月底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五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根据《五年规划》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七项目标和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加快建立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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