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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本文件已于2014年2月28日废止。废止的依据、理由和时间,请查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陕政发〔2014〕1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环境保护部各有关司局:

  《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环境保护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一日

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部启动了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国家重点区域环保政策制定、“十二五”相关规划编制以及重大项目环保准入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涉及陕西省相关地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的环境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支持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的函》(环办函〔2009〕202号)和《关于印发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9〕22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环境保护部对本次工作实行项目、分项目、子项目三级管理,下设5个分项目,各省设立相应的子项目。为抓好陕西省子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决定成立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项目协调小组组长由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和洪峰副省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祝兴祥司长、省政府李明远副秘书长、何发理厅长担任;成员由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省级有关部门和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市政府负责同志组成。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范围

  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以《鄂尔多斯盆地能源资源开发规划(陕西部分)》等相关规划为评价依据,主要为煤炭、电力、煤化工等能源产业。工作范围包括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

  三、经费安排

  环境保护部和陕西省政府负责解决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其中,项目总体设计、重点专题研究论证、分项目成果汇总等经费原则上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安排;子项目相关的专题研究、专项调查、生态环境监测等经费在省环保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四、工作进度

  项目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分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工作。

  (一)准备启动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组建项目协调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

  (二)重点攻关阶段:2009年8月—2009年12月。适时召开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启动陕西黄河中上游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

  2009年7月,完成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2009年8月,完成生态环境现状及其演变趋势评估、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及资源环境效率评价等专题内容,并提交阶段成果报告。

  2009年10月,完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生态风险评价等专题内容,并提交阶段成果报告。

  2009年11月,完成项目成果报告(初稿)。组织专家对子项目成果报告进行咨询论证,完成子项目成果报告的验收工作。

  2009年12月,召开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审定子项目成果报告。

  (三)论证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分项目、总项目成果报告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部、省各有关部门和陕西省有关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合力推进。建立健全协调和会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按照项目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组织做好子项目相关工作,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等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协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技术优势,集成各类技术资源,充分借鉴和利用已有工作成果,注重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制定项目保密管理办法,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相关信息资料纳入保密范围。

陕西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

  协调小组组长:吴晓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洪 峰 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祝兴祥 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司长

         李明远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发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   牟广丰 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巡视员

         贺久长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中林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孝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洪小康 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保存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玉忠 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新荣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徐 强 宝鸡市副市长

         高中印 咸阳市副市长

         任 勇 铜川市副市长

         郭勇格 渭南市副市长

         师合林 延安市副市长

         井剑萍 榆林市副市长

  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王新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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