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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汉中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坚持“开放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和“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中”战略,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汉中“十五”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一、综合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216.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09亿元,增长9.2%;第二产业增加值85.49亿元,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85.00亿元,增长9.8%。“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9%。

  2005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5771元,是2000年的1.78倍。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26.4:32.2:41.4调整为2005年的21.3:39.5:39.2。“十五”期间三次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 5.9%、11.1%和9.0%。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0.4%,其中居住价格上涨3.8%。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2%。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5.95 %。

  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长方式依然较为粗放,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显突出,工业总量较小,就业压力较大,社会保障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解决"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任重道远。 二、农业

  2005年,全市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狠抓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37%。

  全年粮食总产量111.69万吨,粮食亩产247公斤,全年油料总产14.69万吨,增长8.2%,创历史新高。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7.41万公顷,比上年增长6.95%。

  “猪、药、茶、菜”四大主导产业的绿色农业快速发展。至2005年,全市“四大”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6.5%。其中药材种植面积128万亩,比“九五”末增长19.3倍,茶叶总产量6717吨,比“九五”末增长86.3%;猪存栏219.6万头,比“九五”末增长26.3%,猪肉产量19.51万吨,比“九五”末增长39.4%,蔬菜产量达102.4万吨,比上年增长7.2%。园林水果实有面积38.04万亩,增长5.0%,总产量19.84万吨,增长31.0%。畜牧业快速发展,是全市农业经济最大的亮点。畜牧业产值24.29亿元,比“九五”末增长59.1 %;肉类总产量达22.33万吨,比“九五”末增长41.5%。全市奶类总产量0.89万吨,增长8.8%。

  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91.2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45万公顷;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量)52.60万吨,增长1.0%;农村用电27835万千瓦小时. 农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粮食 万吨 111.69 -2.2 油料 万吨 14.69 8.2 蔬菜 万吨 102.42 7.2 茶叶 万吨 0.67 29.1 水果 万吨 19.84 31.0 中药材 万吨 8.12 -5.6 肉类总产量 万吨 22.33 11.0

  #猪肉 万吨 19.51 10.9 奶类 万吨 0.89 8.8

  #牛奶 万吨 0.83 11.2 禽蛋 万吨 3.87 1.6 水产品 万吨 1.82 2.3 肉猪出栏数 万头 257.69 9.3 大牲畜年末存栏数 万头 33.35 -1.9 猪年末存栏数 万头 219.67 7.8 羊年末存栏数 万只 30.55 -9.2 家禽年末存栏数 万只 752.37 -4.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219.36亿元,增长15.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66.97亿元,增长17.2%;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3.4%;其中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9.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8.96亿元,增长 13.9%;规模以上股份制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09.63亿元,增长21.0%,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9.3%和65.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94亿元,下降17.7%,规模以上中央企业完成总产值61.71亿元,增长23.71%;规模以上县区属企业完成总产值83.09亿元,增长12.7%。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10.36亿元,比上年下降7.0%,其中利润总额-0.56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36.13亿元,产品销售率93.2%。

  全年建筑业实现总产值16.64亿元,比上年增长5.8%。施工面积335.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3.35 万平方米,分别下降5.6%和17.1%。建筑企业效益有所提高,按施工产值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4.32万元/人,增长4.9%。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以上)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发电量 亿千瓦小时 14.78 -1.0 铁矿石原矿量 万吨 218.47 22.4 磷矿石 万吨 13.42 62.0 啤酒 千升 50896 9.5 卷烟 亿支 187.5 4.2 机制纸及纸板 万吨 0.97 -45.9 硫酸 万吨 23.42 11.9 氮肥 万吨 17.31 -2.4 中成药 吨 708.7 -20.1 水泥 万吨 203.37 24.8 钢材 万吨 21.15 7.5 粗钢 万吨 98.06 2.6 汽车 辆 1294 -62.4 白银 吨 1.43 -4.2 变压器 万千伏安 141.36 0.8 金属切削机床 台 2311 27.7 锌 万吨 7.79 18.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4.74亿元,增长12.0%。

  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投资2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高于同期国有投资增幅3.5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总量的36.7%,所占比重较上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成为全市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全年城镇投资新增固定资产40.2 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73.1 %。各类房屋竣工面积132.4万平方米,竣工率44.9%。共有546个城镇建设项目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61.1%。

  “十五”期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7.5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4倍,年均增长17.5%,比“九五”时期高出3.8个百分点。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56.57亿元,增长9.6%;市的零售额23.27亿元,增长13.0 %;县及县以下零售额40.88亿元,增长11.6%。

  在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7亿元,增长24.4%;通讯器材类零售额0.29亿元,增长58.2%。商品房销售继续大幅度增长,全年共销售商品房面积79.53万平方米,增长26.6%。

  超市、连锁店等新兴零售业发展强劲,全年限额以上商贸连锁企业实现销售额9433万元,比上年增长8.6%。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2亿元,是“九五”时期的1.36倍,年均增长9.4%。 六、对外贸易

  全年自营外贸进出口总额226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9.9%;其中出口1913万美元,增长14.8%。 全市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9个;批准合同外资额2627万美元,增长5.0%; 实际利用外资512万美元。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进出口总额9432万美元,其中出口额7680万美元,年均分别增长8.2%和8.9%;实际利用外资累计4566万美元,年均增长3.0%。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公路客运量6583万人次,公路货运量2855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29.3 %和9.3%;民航旅客发送量4.1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2%,民航货运量22吨,年末全市民用车辆拥有量21万辆,比上年增长18.0%。

  全市邮电主营业务收入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邮政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增长21.0 %;电信主营业务收入6.96亿元,增长7.9%。年末全市电话用户138.1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69.7万户,比上年增长14.1 %;移动电话用户68.4万户,增长29.4%。计算机互联网用户4.23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65.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国内游客565万人次,海外游客0.68万人次,分别增长7.0%和5.0%。旅游总收入8.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1.0%,占当年GDP3.8%。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接待旅游者人数2328.7万人次,年均增长9.1%;累计旅游创汇收入359.88万美元,年均增长9.5%,累计国内旅游收入31.42亿元,年均增长14.9%。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地方财政收入6.4亿元,增长15.6 %。地方财政支出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教育事业费、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114.5%、6.0%和28.4 %。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7.97亿元,比年初净增38.28亿元。其中,企业存款余额62.96亿元,净增加5.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0.12亿元,净增加7.4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101.93亿元,将增加14.89亿元;中长期贷款45.67亿元,比年初减少5.04亿元。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650.50亿元,增长13.5 %,现金支出646.55亿元,增长12.0%;现金净回笼3.95亿元。

  年末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10家,比上年增加2 家;全年保费收入5.02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16亿元,增长5.0%;人身险保费收入4.10亿元,增长15.2%。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其中财产险、人寿险分别为0.54亿元和0.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和57.1%。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共实施60项重大科技项目, 27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市专利申请量97件,专利授权量70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年末全市在册高新技术企业8家。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2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普通中学254 所,小学2196所。普通中学、小学在校学生分别为22.1万人、30.2万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58%和98.37%。民办普通中小学9所,民办职业学校1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55个;全市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4.8%,广播人口覆盖率94.9%。

  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执法监督,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33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96个;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1183人,其中执业医师3622人;卫生机构床位10195张。

  全市有全国和全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5个,全国全省农村体育先进乡镇6 个。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建成.“十五”期间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3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县1个;被评为省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6个,全国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2个。全国体育先进社区1个,省级先进社区4个;培训和审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500多人;建成全民健身广场25处。群众健身点150多个;成立体育协会20余个,吸收会员近万人。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建设完成道路项目3个,改造背街小巷38条,城市桥梁工程2个,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4座,新建、翻建改造道路及人行道0.8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道7.5公里,城市绿地1.5万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自来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5.2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6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8.0%;城市燃气普及率48.0%。公共交通标准运营车辆198标台。新建了一批绿地广场和游园绿地。

  全年完成城市建设投资(大口径)3.2亿元,比上年增长6.8%。“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1.3亿元,是“九五”时期的1.4倍,年均增长5.8%。

  全市已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30.0平方公里;建成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6.5平方公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良好)以上的天数达到305天,比2004年增加了19天,占当年总天数的83.6%,优良天气率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两项环境监测指数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标率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76.56万人,其中男性197.54万人,女性179.02万人,性别比110.3:100。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303.11万人,非农业人口73.45万人。

  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248元,比2000年增加2140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7 元,比上年增长8.9%,比2000年增加2140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7%;农民人均纯收入1892元,比上年增长7.2%,“十五”期间年均增长5.8%。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1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6%和6.4%,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9.9%和48.6%。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6.28亿元,比年初净增加29.3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6.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2.0平方米。

  全市新增就业1.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1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8%。全年劳务输出58.5万人。

  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5万人、24.71万人、23.69万人和7.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0%、12.0%、6.0%和37%。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率100%,失业保险社会化发放率100%。

  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1家,床位0.2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0.24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7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3.2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数据根据经济普查结果作了相应衔接。 4、人口数为市公安局户籍年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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