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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五”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01-01 00:00

  一、“十五”生态建设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上下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以退耕还林还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一批林业生态工程陆续建成,全省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生态建设投入总量大幅提高
 
  “十五”期间,国家投入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各类资金总量达到149.77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7倍,其中中央投入141.48亿元,占资金总量的94.5%,比“九五”增长了8倍。按工程分:退耕还林工程106.74亿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36.06亿元,“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1.93亿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0.82亿元,其它林业工程项目4.2亿元。在中央投入中,中央基建资金(含国债)28.09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3.39亿元。实际落实林业治沙贴息贷款2.9亿元。利用外资4.7亿元,其中无偿援助资金2亿元,国外贷款2.7亿元。
 
  (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据2004年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初步统计,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8418.05万亩,现有森林面积11499.9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2%,活立木总蓄积量3.7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3.5亿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达到1506.45万亩。与1999年森林清查相比,一是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林业用地面积增加2341.35万亩,森林面积增加1443.9万亩,森林覆盖率比1999年的32.55%增加了4.65个百分点,年均增加近1个百分点。二是森林蓄积稳步增加,继续呈现长大于消的趋势。活立木总蓄积净增0.36亿立方米,年均净增0.072亿立方米。三是后备资源增长显著。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达1506.45万亩,净增1348.05万亩,中幼林面积5986.66万亩,净增2494.20万亩。
 
  (三)国土绿化步伐加快
 
  全省造林绿化面积创历史新高。共完成人工造林3149.84万亩,飞播造林865.11万亩,封山育林733.15万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2822.97万亩,占全省造林面积的89.6%。年均完成造林800多万亩,年均造林速度较“九五”提高了46.6%,其中2002、2003年连续两年完成面积超过10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深入,全省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4800万人次,义务植树4.10亿株。城镇绿化、绿色家园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通道建设稳步推进。
 
  (四)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我省生态环境恶化的局势得到有效遏制。据省水保部门监测,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由“九五”末的13.75万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9.6万平方公里,治理保存面积累计达到4.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30.18%。通过治理达到微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7.93%,年拦截泥沙1.3亿吨,水土流失区土壤流失量大幅度减少。荒漠化、沙化土地最新监测结果表明,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4481.70万亩,较1999年减少188.5万亩,年均减少37.70万亩,重度、极重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已由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54.8%下降到134%;沙化土地面积2151.60万亩,较1999年减少31.21万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增长,濒危状况进一步缓解,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朱鹮已由2000年初的238只增加到目前的762只,异地饲养繁殖获得成功。大熊猫栖息地分布区由5个县扩大到8个县,野外种群数量达到273只,较第二次大熊猫普查增加153只。
 
  (五)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快速推进
 
  我省退耕还林位居全国第一。五年完成造林2538.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102.7万亩。退耕还林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状况,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全省208万退耕户、830万人领取国家补助91.54亿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五年累计减少林木消耗3600多万立方米,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1亿亩,建设公益林1687.8万亩,使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并有所增强。安置富余人员32178人,林区基本保持稳定。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31万亩,推动了荒山荒沙治理进程。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新批建省级自然保护区24个,全省林业自然保护区已达35个,面积1402.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由1999年的1.25%提高到2005年的4.5%。平原绿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初具规模,完成公路、铁路、河堤绿化1.7万公里。德国、比利时政府援助项目和日元贷款项目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共造林180万亩。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六)支撑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一是林木种苗长足发展。全省已建成大中型苗圃185个,共完成育苗面积125.7万亩,年均产苗24.16亿株;良种基地16处,采种基地27处,年均生产种子150多万公斤,良种使用率达到30%。二是林业科技支撑不断强化。组织实施各类林业技术推广项目71项,取得林业科技成果45项,有42项技术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全省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33.5%。三是基层林业工作站得到稳定发展。已建乡镇林业工作站1009个,国家级林业站建设示范县1个,林业站建设合格县71个。四是森林防火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建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02个,初步建立了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要力量,以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为辅助力量,以林业职工和机关干部为后备力量的扑火队伍体系。五是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森林公安机构已由“九五”末的271个增加到280个,人员编制由1367人增加到1684人。六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病虫害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5个,省级测报点45个,设立野外监测标准地879个,实施监测调查面积6561万亩。病虫害防治率由1999年的56%提高到了68.6%,成灾率由7‰控制到5.49‰以下,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体系。七是林业法制体系不断完善,省人大颁布实施了防沙治沙办法和种子办法两部地方性法规,正在审议湿地保护条例。省政府出台了野生动物伤害人畜补偿办法,发布了封山禁牧令。
 
  “十五”期间,我省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森林的生态功能脆弱,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湿地退化等问题依然较为严重;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低,木材等林产品供给能力较弱,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二是改革滞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责权不清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生态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保障能力仍需加强。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规划设计等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科技、信息等服务手段落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艰苦;造林成效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不健全,设备不足,手段落后。
 
  二、“十一五”生态建设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生态省为目标,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把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产业、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创新模式,促进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黄河中上游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搞好农田防护林网、关中平原绿化、小流域治理和陕北淤地坝建设,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城市。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的原则,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设生态省。
 
  2、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将生态建设同全省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绿山、富民、富行业。
 
  3、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典型生态系统,积极发展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木质和非木质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的持续利用。
 
  4、坚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在植被恢复方式上,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飞则飞,造、封、飞结合。
 
  5、坚持尊重科学、科技创新的原则,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治坡与治沟、基本农田建设与林草植被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全面提高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是,保护自然生态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源头和制度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到2010年,全省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江河治理、“三北”防护林四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生物多样性得到进一步保护,以森林为主的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万平方公里,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面积459万平方公里。五年建设治沟骨干工程1500座、中小型淤地坝9000座,新增基本农田23.25万公顷;
 
  ——新增森林面积1204.68万亩,森林面积由目前的1149990万亩增加到12861.7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37.2%提高到41.7%; 
 
  ——封禁面积由目前的0.79万平方公里提高到1.79万平方公里,逐步将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草。累计新造林面积1750万亩(含封育),年均造林达到350万亩;
 
  ——各类自然保护区个数由35个增加到60个,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达到5.8%,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增加,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森林病虫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35%;
 
  ——林木种苗基地供种率达到80%,良种使用率达到50%。
 
  三、总体布局和建设任务

  分析陕北、陕南和关中不同区域的生态形势,实行“北治、南育、中扩展”的发展布局,形成以生态建设为主线、重点工程为载体、发展与保护相协调的生态建设态势,促进全省生态建设既快又好的发展。
 
  (一)北治:加速绿化,综合治理
 
  “北治”主要是指长城沿线风沙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以及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是我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和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是今后提高我省森林覆盖率的重点地区。主要问题是土地荒漠化、沙化和水土流失仍十分严重,生态保护压力巨大。主攻方向是,在优先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的同时,通过加大生态治理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快对风沙源区的生态治理,尽快增加林草植被,有效治理风沙危害,努力减轻水土流失,切实改善生态状况。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全面推进防沙治沙,严格实行“三禁”(禁牧、禁樵、禁伐)制度,进一步创新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重点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综合治理。二是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要求,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淤地坝骨干工程,加大对水土流失、生态地位重要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的治理力度。三是在渭北旱原区要从不同区域的生态建设出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和坝系工程,因地制宜地发展林农间作,形成带、网、片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改善生态条件,增加农民收入。
 
  ——长城沿线风沙区。包括榆林市所属的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佳县7县(区)。总土地面积5362.50万亩,其中沙化土地(风蚀)面积2139.00万亩,为防沙治沙重点区;边缘黄土覆沙区土地(水蚀)面积3223.50万亩,为防治土地沙化和荒漠化治理区。要以防风固沙为重点,封沙、育草、育灌,引水拉沙造田,发展沙产业;实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种草),发展灌草植被及绿洲防护林,控制荒漠化、沙化扩大趋势,改善生态环境。
 
  ——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位于长城沿线以南,渭北高原以北,包括榆林市南5县和延安市甘泉以北8个县,共13个县(区),土地总面积4597.50万亩,耕地面积1659.00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615.60万亩,土壤瘠薄,干旱频繁,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要以遏制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为重点,实行“梁、峁、坡、沟”综合治理,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因害设防,加大人工、飞播植树种草力度,造、封、管、育相结合,快速恢复植被。
 
  ——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介于陕北黄土丘陵区以南、北山以北地区。包括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北部、延安市南部部分县及铜川市共25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6330万亩,耕地面积1588.50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116.55万亩。水土流失趋于严重,农业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要以控制水土流失、发展林果复合型高效生态农业为重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天然林资源,建设渭北经济林海,发展集雨窖灌农业,形成农林果木全面发展,塬沟坡综合治理,林(果)田综合开发相结合的良性农业生态定位。
 
  (二)南育:实施分类管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
 
  “南育”主要指陕南秦巴山地、汉江盆地和延安以南黄桥林区,是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地区,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和宝鸡市太白、凤县及延安市黄陵、黄龙县等,共30多个县。主要问题是森林质量效益和整体生态功能不高,林地生产率低,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地湿地保护形势严峻。主攻方向是,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坡耕地退耕还林,盆地、川道抓好农田林网、四旁树、护岸林带建设,加快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主要任务:一是分类经营,将江河两侧、湖库周边、高山陡坡和其它生态脆弱地区、生物多样性集中地段的森林划为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强化保护、限制采伐;二是强化森林集约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三是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大力发展集约化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四是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生态旅游业、经济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特色产业,合理开发林下资源。
  (三)中扩展:发展平原林业,扩展林业产业链 
 
  “中扩展”主要指关中平原区,是我省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和粮食主产区。包括宝鸡、咸阳、渭南三市的部分县(区)和西安市辖县(区)共32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3150.00万亩。主要问题是森林资源总量少,山地台原水土流失严重,农田林网规模小、质量差,林业发展相对滞后。主攻方向是,建设关中生态网林海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发展和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兼顾木材加工业原料需求以及城乡绿化美化的种苗需求,促进林业向农区、城区和下游产业延伸。主要任务,一是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旨,突出村屯旁植树,加快绿色通道、城镇绿化和绿色家园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网、主要河流护岸林和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发展速生丰产林,延伸林业产业链,促进林木精深加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二是坚持以高标准平原绿化为目标,实行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把森林引进城市,把农村建成花园,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努力形成城郊森林、城边林带、城中绿岛有机结合的城市生态系统。三是大力平整土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扩大封育面积,减少山地台原水土流失。
 
  四、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生态建设由相持阶段“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实现历史性转变的重要阶段。根据该阶段生态状况整体遏制、局部好转和不平衡性的特征以及林业生态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必须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前提,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抓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林草经营,强化基础工作,加快“生态陕西”建设步伐。
 
  九大重点工程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切实落实和完善森林管护目标责任制,抓好公益林,保护、培育和增加森林资源,继续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发展后续产业,不断增加林业职工的收入。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解决好企业债务和职工社保问题,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十一五”期间,落实天然林管护面积11035万亩;营造林总面积7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万亩,飞播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330万亩。
 
  2、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在保证口粮田面积的前提下,重点安排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做好政策兑现,积极拓展后续产业,确保不反弹。“十一五”期间,规划退耕还林还草300万亩,荒山造林300万亩。
 
  3、“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继续抓好“三北”防护林四期、长江中上游防护林、防沙治沙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强化治理区域和植被恢复方式的针对性,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通过封山(沙)育林育草、营造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使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规划“三北”防护林体系四期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
 
  4、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已建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机构,尽快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管理职能、规范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秩序。“十一五”期间,新建和改建20个自然保护区,晋升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继续实施大熊猫、朱鹮等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建设秦岭大熊猫繁育基地和朱鹮野化放飞点,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点建设。争取实施黄河流域、汉江流域、无定河流域、红碱淖和泾渭湿地保护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5、防沙治沙工程。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基础上,以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治理为重点,以增加林草植被为中心,加快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村落周边绿化,把防沙治沙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生态安全与资源开发、植被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突出重点区域,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讲求实效,不断加快防沙治沙步伐。“十一五”期间,规划治理沙化土地1131万亩。
 
  6、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是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以黄河流域多沙粗沙区、陕南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关中“一线两带”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突出抓好淤地坝建设工程、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世行贷款三期项目、长治工程、南水北调水源区水土保持工程等国家重点水保工程建设。二是在继续抓好“十五”期间五大示范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建设靖边县红墩界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工程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区、榆林治沙示范区、生态修复示范区、开发建设项目返还治理示范区等水土保持治理示范区。三是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规划建立基层监测站42个、监测点144个,到“十一五”末,全省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县级站及监测点投入运行,并发布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7、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增加水源区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发挥森林的主导功能,防治水土流失、减蚀减沙,提高减灾防灾能力,改善水源区生态质量,提供优质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实施创造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新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防护林596.15万亩,营造能源林23.10万亩,人工辅助自然恢复7.30万亩,湿地有害植物控制3.25万亩,建设湿地定位监测站10处。
 
  8、中外合作造林工程。继续实施和做好德国政府无偿援助恢复生态造林项目、日元贷款陕西植树造林项目和中国/全球环境基金(GEF)防治土地退化陕西项目的后期完善、终期评估验收准备和经验总结,拓宽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多渠道争取外资。“十一五”期间,争取引进和实施中德合作陕西榆林风沙区生态造林、陕西造林再造林(CDM)、日援陕西黄河流域生态林建设等中外合作造林项目。
 
  9、平原绿化及绿色家园建设工程。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大农田林网改造以及城乡村镇、主干渠路、滩涂及旅游景点绿化,形成以乔木为主,乔灌相嵌,带、片、网、点结合的高标准的平原绿化新格局。以加速城市化进程为契机,以建设绿色家园、构建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要求,建设融城区公园及绿地、河流及道路林网等为一体的城市森林。以“米”字型公路为骨架,以公路、铁路为主线,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十一五”期间,规划完成平原绿化任务100万亩,铁路及国道、国道主干线和省级道路网造林绿化总长度1300公里。与此同时,西安市要继续推进“大绿工程”建设,宝鸡大力推进“绿色宝鸡”建设,榆林抓紧实施环城林带建设,延安继续搞好城区绿化,商洛积极抓好“三区、两道、两岸”绿化。
 
  五、加强林业基础建设

 (一)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坚持把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等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好天然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原生植被等宝贵资源,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森林防火。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管理组织体系,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积极推进依法治火。继续实施国家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逐步完善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信息指挥、林火了望监测和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强扑火机具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控制和扑救大火的能力。加强以半专业队为主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防扑火综合作战能力;开展林区火险等级区划,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提高森林自身抵御火灾能力。建立森林防火标准化体系,加强防扑火应用技术开发和林火基础理论研究以及防火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成果,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的科学化水平。
 
  2、森林公安。进一步健全森林公安机构,科学配置警力,形成覆盖全省的森林公安机构和队伍。不断加强森林公安机关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强化基层派出所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全省97%的森林公安机关达到相关装备配备标准。实施“金盾工程”,初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化森林公安综合信息网络,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机动作战、快速反应和侦查破案能力。抓好秦岭东部、秦岭西部及关山、黄龙山、乔山三个重点林区森林公安建设项目,逐步实现森林公安机关交通现代化、通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
 
  3、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继续实施杨树天牛、大小蠹、松毛虫、美国白蛾、森林鼠兔害等跨流域的危险性或大面积发生的病虫鼠害和重要有害生物治理工程,有效预防尚未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侵入,全面控制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的扩散蔓延,大幅度降低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全面加强森林病虫害和重要有害生物防治的监测预警体系、检验防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预报网络建设、防治检疫标准站建设、重点防治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能力和预测预报水平。加强森林病虫害和重要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技术、快速检疫检验技术、综合防治技术特别是生物防治技术的研究与运用,开展森林病虫害危险性评价研究,提高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科技支撑水平。
 
  4、森林经营管理。要以培育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实行可持续经营的方针和措施及资源管理政策,逐步实现森林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要切实加强营造林质量监管,确保营造林和森林培育质量与成效。逐步推行事前招标、事中监理、事后验收等三环节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营造林作业设计关、种苗质量关、施工栽植关、技术监督关、检查验收关等各个环节,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对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低质低效林,要通过科学改造和培育,逐步形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水热资源丰富、生态条件较好地区的低质低效林,要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正处于不断演替过程、状态尚不稳定的低质低效天然次生林,要通过严格管护、适时抚育,使其加快恢复到稳定森林群落的状态。“十一五”期间,要建设一批森林经营示范点,不断探索优化林分结构的最佳模式,推动全省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5、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以林政管理为主体,以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稽查机构队伍建设,改善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条件。全面推进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科学合理的使用林地和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措施,加快林权证登记发放,特别是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依法保障林权权益人权益。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体系,强化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巡护能力,有效防止盗猎、乱采乱挖等行为对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的干扰和破坏。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市场经营利用和驯养繁育(培植)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监督和遏制非法来源的野生植物产品注入市场,防止外来物种逃逸和外来野生植物对区域生态的危害。切实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占有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改善林业基础设施
 
  1、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林木种苗建设要实现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根本性转变,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林木良种的生产与繁育推广、林木种苗的质量检测与执法监督上来,加快在建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的建设进度,尽快达产达效,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优质种源。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林木新品种及种苗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林木种苗科技含量。
 
  2、基层林业站建设。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建设方针,以“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为目标,强化重点工程区的林业站建设,全面提高林业站建设的整体水平。深化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林业站转变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强化其执法监管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林业站设施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组织、指导、服务”四项职能,建立较为完备的省、市、县、乡林业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站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木材检查站建设。以保护资源为宗旨,贯彻执行《森林法》、《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加强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争取将省境站和重点出口站建成国家标准一级木材检查站,将市境站建成国家标准二级木材检查站,将县境站建成国家标准三级木材检查站。理顺木材检查站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加强木材检查站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将全省24个重点木材检查站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二级木材检查站。
 
  4、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全省127个国有贫困林场存在的办公、住宿危房,饮水、供电困难,道路、通信不畅等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加快贫困林场脱贫步伐。“十一五”期间,使全省80%以上的贫困国有林场基本脱贫,90%以上的贫困国有林场生产、生活设施得到改善,所有贫困林场场部通公路,饮水、供电、通信等问题得到解决,营林工区的办公和住宿基本满足需要。
 
  5、林业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整合现有森林、荒漠化、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生态定位等专项监测资源,形成组织、内容、技术、信息高度综合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二类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二类调查成果在提高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作用。加强监测基础理论、基础数表的研究、编制和更新工作,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技术、管理标准和规范。
 
  6、林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充分重视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全省林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林业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科学化。“十一五”期间,实现省、市、县三级宽带联网,建立森林资源管理、林业重点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等信息管理应用系统,逐步推行电子政务,尽快建成集语音、数据、图像于一体的林业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和林业信息通讯网络系统,逐步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审批,为全面提高林业管理水平提供基础保障。
 
  7、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着力引进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林业发展,提高林业建设水平。不断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我省林业单位积极开展与省外、国外的交流与合作。
 
  (三)坚持科技创新
 
  认真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抓好林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基层实用人才四支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生物产业发展、数字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六项科技工程,抓好林科高等教育、林业职业教育、林业行业培训三项教育工作,努力缓解林业科技和人才对林业发展的制约。
 
  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基础平台。继续加强现有4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林业生态工程、林木遗传改良、园林花卉、经济林与林产品贮藏加工等4个重点实验室,争取3-5年时间列入省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20处,开展长期系统定量研究。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库、种子园、良种圃和对比测定林建设,在全省分区域和树种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基因库3-5处,种子园5000亩,对比测定林10000亩,建成长期、稳定的种质创新基础平台。建立陕西省林业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和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提高林业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成果。
 
  2、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林业学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林业科技服务机制。鼓励和发展各类林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其在技术创新、人才交流、法律咨询、技术推广、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林业技术市场,鼓励林业新品种、新成果和专利技术进行产权交易。以林产品交易会、苗木花卉博览会、名特优产品展示会为平台,培育林业技术交流和交易市场。完善省、市、县(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配备自动化办公、交通设备,鼓励科技人员送技术、送成果到基层,形成林业技术成果推广的长效机制。采用专家热线、科技示范园等有效的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针对林业生产特别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继续加大林木良种及快繁技术、林木高效培育技术、退化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技术、木(竹)材综合加工和高效利用技术、非木质资源培育与综合加工高效利用技术、野生动物资源驯化和繁育技术、森林生物质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等方面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利用。通过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技术集成,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建设水平,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科技支撑力度。
 
  4、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基层实用人才四支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林业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能力为重点,提高宏观决策、科学管理、行政执法和政策研究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热心林业的干部队伍。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培养一批在国内有学科优势的林业科技骨干和知名专家,培育一支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团队,提升我省林业科技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培育熟悉市场经济和生态建设规律,懂企业经营,会现代管理的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林业科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要重点加强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推广骨干、农民技术骨干和中高级技能人才,提高广大林农和林业职工的整体科技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
 
  (四)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1、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确权发证工作,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对由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长期有争议的林地加大调处力度,尽快确权发证;对集体林中产权虚置、经营主体不明确的,要把产权明确到户。建立起规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加快培育活立木市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程序和标准,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探索国家购买非国有公益林的办法,明确收购主体、资金来源、价格确定、收购的法定程序以及经营管理制度。
 
  2、深化国有林场(局)和苗圃管理体制改革。省和市属的森工采育企业主要任务是管护生态公益林,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间,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标准核定管护、管理和林政执法人员,其人员经费和公共支出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实行公益事业管理体制。加大国有林场(局)和苗圃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发展多种经营,增强自身发展能力。足额缴纳国有林场(局)和苗圃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之前的社会养老统筹欠费,要多方筹措资金,足额缴纳。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办法,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维护林区稳定。
 
  3、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遵循林业可持续经营的方针,以实施林业分类经营为前提,全面推进我省林业用地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将全省森林资源科学合理的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据此,把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林森林多功能多效益作用,加大封山育林、封禁保护等森林经营力度,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把平原区、浅山区,立地条件较好,适宜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的区域的林地,划定为商品林基地,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实行灵活的林木限额采伐政策,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利用约三年时间完成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区划界定工作,做到区划到位、划界到位、登记到位、档案建立到位、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到位。
 
  4、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鼓励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商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参与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产业开发,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对从事种植、养殖和林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按税法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农业产业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林产品精深加工、名特优新经济林发展、优质种苗培育、生态旅游开发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约束,实行大、中、小并举,广泛吸纳各种民间资金投入林业产业开发。
 
  六、保障措施

全面推进“生态陕西”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宣传、教育等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公众参与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生态省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建设生态省,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行动。要建立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对生态省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决策,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省、市、县分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把生态省建设任务纳入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年度考核,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在企业评优、资格认证和有关创建活动中,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二)研究制定政策法规,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对国家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要认真宣传、严格执行。同时适时制订生态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保证生态省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快制定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和江河流域综合管理办法。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方向流动。编制并发布鼓励生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项目目录,并对这类项目提供优惠政策。要强化生态建设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有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坚持依法治林、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权威,维护林业生产秩序。
 
  (三)创新管理体制,为生态省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切实解决地方保护、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包括目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体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等重大体制和机制问题,研究提出协调与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建立信息互通、统一行动、联合督查的跨地区协作机制。要根据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省建设要求,建立绿色国民经济体系,加强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使经济发展能不断地对生态环境与资源进行必要补偿,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上来。要在制定涉及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政策和规划、确定重大项目时,充分听取专家们的意见。要设立生态省建设决策管理信息中心,全面系统地收集、分析全省生态省建设的信息和国内外发展动态,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四)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资渠道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并通过全省财政投入的增加,引导全社会扩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加大对林、草、土地、水资源建设及环境保护与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项目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在筹措林业建设资金方面,一要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二要建立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除国家重点公益林由国家补偿外,省、市、县(区)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分别由本级政府负责补偿。三要积极支持生态项目申请银行贷款、设备租赁和国家专项资金。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要用于扶持速生丰产林、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林业产业开发。四要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林业的门槛,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成材利用等方面取消一切歧视政策,促进平等竞争,为多元投资主体提供创业的舞台,以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作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循环经济、生态省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中,设置与循环经济和生态省建设相关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资源常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要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设立生态环境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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