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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01-01 00:00

  一、“十五”时期主要进展

“十五”时期,陕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就业增长和控制失业纳入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措施,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预计到“十五”期末,全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2032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220万人。其中,城镇从业566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9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有52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村从业1466万人。五年间农村劳动力异地稳定转移就业300万人。预计到“十五”期末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7:23:30,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就业弹性显著增加。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的相继出现,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确立。
 
  2、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确立,社会保障成果显著。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到2005年,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48.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达到326.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4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达到41.6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加强,基金收入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初步建立起以各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的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从2001年开始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形成了“陕西模式”,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在“十五”期末将达到95%。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实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1年在全省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我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法制化。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国企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生育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我省共筹集各类帮困基金4200万元,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救助困难职工。
 
  3、职业培训取得明显成果。通过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十五”末期,全省将有11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机构改革取得较大成效,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完善。2002年以来,我省通过创建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基本建立起了以技术学院、高级技校为龙头、重点技校为骨干、普通技校培训机构为基础,集职业培训、职业预测、职业鉴定、职业介绍、就业安置于一体的技能人才教育新体系。全省技校在校生规模连年创历史新高,预计“十五”期末达11万人,比“九五”末期提高40%,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得到强化,“十五”期间,组织实施了第二期“三年四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累计有66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0%,有5万人次参加了创业培训,其中约2.5万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素质,全省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作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涌现出“米脂家政”、“蓝田厨师”、“宝鸡技工”等劳务品牌。
 
  4、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在全省大多数企业普遍建立,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67%以上。企业集体协商机制逐步推行,全省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8440家以上,作用开始显现。省、市和部分县区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初步形成立体网络。
 
  省、市、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迈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网络,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加,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万件以上,涉及劳动者人数3万人以上。
 
  全省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基本建立。全省普遍建立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形成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各市普遍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初步建立了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全省实行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预计“十五”期末全省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达到14456元左右,是“九五”期末的约1.8倍,年均增长13.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9.6%。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成果卓著。 “十五”期间,我省相继颁布了《陕西省集体合同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修改了《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并对《陕西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同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两个规章,修改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支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十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省有总队、设区市有支队、县(区)有大队的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建立了日常巡视检查、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执法检查方式。“十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约7万户次,涉及劳动者约400万人次;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1.2亿元;共督促6千余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合计1.3亿元。通过开展清理追缴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专项整治活动,使得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审批项目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不断提高。面对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大幅度增加、案情趋于复杂化的现实,省、市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案率100%。
 
  6、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形成了较完备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体系和网络。各级政府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并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十五”期末,全省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28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1617个,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为全方位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金保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以信息化引领劳动保障工作正逐步走向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轨道。全省劳动保障系统队伍素质逐步提高,能力不断加强。积极开展了劳动保障领域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多项科研成果。
 
  二、“十一五”时期陕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战略目标的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将带来新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地位,劳动保障工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我省处在工业化中期的成熟阶段,在国家和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战略带动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将更趋合理,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增长,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更为有利的经济条件。但同时,这一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 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未来5年,我省劳动力供给总量继续增加,由于上世纪80年代是我省第三次生育高峰,这一时期出生人口在“十一五”期间陆续进入劳动年龄,预测“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新增劳动力供给225万人,而新增就业125万人,动态缺口在100万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城镇就业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同时,我省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偏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如不加快解决技术工人少、高技能人才严重缺少的问题,将会制约我省经济尤其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在城镇,体制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全部解决,随着我省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更加繁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将会直接抬升登记失业率,使得部分地区、行业和社会群体的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另外,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积极效应有待进一步释放,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投入需要制度化的保证。经济形式多元化带来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全日制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并存,灵活就业群体不断扩大,也给就业管理和服务带来新的难题。 
 
  2、社会保障难度增大。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加艰巨。社会保险扩面难的问题仍将存在,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急需纳入覆盖范围;参保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亟待解决;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调剂功能差。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力度不够。特别是老龄人口增加,直接给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带来巨大的基金支付压力。以我省退休人员每年6.7%的递增速度,预计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将从2004年的1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2亿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的预期,将会进一步加大当期支付的压力。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带来的两者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差距也亟待缩小,否则仍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村务农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十一五”期间必须作出制度性安排。 

  3、协调劳动关系难度增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亟待加强。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使得劳动关系变得多样化、复杂化,对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然突出,少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明晰化、主体意识增强,劳资矛盾日益突出,使得劳动争议继续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及处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在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另外,如何建立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机制,如何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劳动保障部门减少行政审批后如何实施宏观调控和指导,如何改变管理方式、实现城乡统筹等,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方向,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陕西。实施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类企业之间劳动者的流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保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增强劳动保障基础能力。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为陕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
  2、基本原则 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从我省经济欠发达而又具有后发优势的基本省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把改革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在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推进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中,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注重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社会保障的范围要逐步扩大,待遇水平应适当提高,既要使广大劳动者享受到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有更多的人得到基本保障,又要防止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风险。同时,要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均衡发展。
 
  ——以和谐社会理念谋划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未来。按照构建和谐陕西的要求,在“十五”成就的基础上,谋划好未来劳动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在工作重心的确定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目标的追求上,要更加注重自觉地把经过实践检验、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上升为政策和法律规范;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要把原来“急风暴雨式”地解决紧迫问题的方法,转变为更加注重深入细致的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在工作成绩的评价上,要在考核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工作内在质量的考核,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使劳动保障事业能够朝着既定的长远目标推进。
 
  ——以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系统、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3、发展目标 
 
  ——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增城镇就业要达到125万人,异地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450万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0%左右。
 
  ——职业培训。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技能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并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全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将会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要达到22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11万人(占5%),高级工达44万人(占20%)。
 
  ——社会保险。适应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要求,建立管理体制统一、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使更多城乡劳动者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到2010年,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分别达到450万、400万、330万、270万、100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规模达135亿以上。
 
  ——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立法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证。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广大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职工货币平均工资达 25450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2%。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规范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2、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容量。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高就业弹性,有效减轻结构性失业压力。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通过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调整的协调推进,集中力量,在2-3年时间内,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问题。
 
  3、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平稳有序地转移,进一步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种种限制,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建立城乡劳动力供求监控、预测系统,开展劳动力供求中长期预测。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打破体制、部门、地域对劳动力资源的分割,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防止就业歧视。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职业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扶贫。努力开拓境外就业市场,加强国际劳务合作,继续扩大工程承包等传统劳务输出项目。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向境外转移或投资、举办经济实体,带动劳动力就业。有组织地开展各类专业人员的劳务输出。
 
  4、注重解决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做好大学生失业登记和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等青年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等青年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法律制度,确立稳定的政府就业投入机制,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做好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鼓励企业招用、就业援助、免费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工作,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长效机制。防止失业过于集中,缩短失业周期,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规模性裁员,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避免大量推向社会。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将再就业资金的使用对象扩展到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失业人员。对企业事业单位不裁员的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其组织富余人员开展转岗转业培训,以利于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6、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工作,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等行为。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招投标办法,制定措施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和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规范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
 
     (二)营造有利于推进技能劳动者培养的环境,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 
 
     1、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我省劳动力资源。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政府规划指导和政策推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格局。坚持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技能劳动者培养体系。加快建立全省远程职业培训网络,推动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建立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扩大技能劳动者培养规模。针对技能劳动者成长特点,改善职业培训实训设备和基础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包括筹建西北高级技师学院,通过推动高技能劳动者培训的高端带动作用,促进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未来五年要在全省建设2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0个高技能人才鉴定基地。到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要达到200所,创办技师学院、技术学院50所,高级技校30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40所,省级重点50所;全省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1200所;在校生规模22万。
 
     2、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培训资源,结合就业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职业转换能力。继续推动和逐步完善以劳动预备制度为框架的城乡新生劳动力培训工作,对新生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使90%的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定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的专项技能和发展能力,到201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达到90万人。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

 3、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技能人才的评价、选拔和激励。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培育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面推进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构建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发动行业、企业和全社会普遍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对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表彰奖励力度。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交流工作机制。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完善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4、建立职业培训的技术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技能劳动者成才的社会环境。结合就业岗位开发,加快新职业开发,扩大国家题库应用覆盖面;完善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改进教学和实习方法。在有条件的城市,根据当地支柱产业发展和技能劳动者成才的需要,建立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全面推进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建设。广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针对现行省级统筹制度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完善。不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业及其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理顺养老保险的管理职能,规范养老保险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级分担、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稳步推进城市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指导、监管企业年金规范进行市场化管理运营。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总结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强化失业保险费征缴、清欠力度,依法加强失业保险稽核工作,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完善失业保险工作质量评估、监督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和应急预警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继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社会医疗救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将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探索职工家属、大学生和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明确服务职能,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探索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现对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实时结算和动态监控。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在总结安康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逐步推开,切实加强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建立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规范统一管理体系,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建立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和调剂金制度,使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筹建陕西省工伤职工职业康复中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完善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可随参保人转移、适应性和可推广性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引导、扶持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试点工作。
 
  2、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监管
 
  要通过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加大清欠力度,依法强化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探索“五保合一”征缴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基金征缴责任,增强基金调剂功能。努力实现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险资金稳步递增。拓宽筹资渠道,丰富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选择适当时机,通过国有资产转让、发行彩票和必要时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社会保险基金。
 
  强化基金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法规政策,提升监管层次和水平。强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现场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基金监督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强化各级政府在基金监管中的责任。同时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稳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实现基金较高的保值增值。
 
  3、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
 
  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制度和办法。全面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扩大社区服务范围,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对象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能力,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险电话、网络咨询、查询系统,增强政策和经办程序的公开透明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载体,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的“全过程记录,全程式服务,动态化管理”。 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协商机制在企业一级普遍推行,探索建立新型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并逐步形成法律规范,继续研究探索区域性、行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省、市、县全面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完善职能,明确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基本解决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2、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积极推进我省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拓宽劳动争议处理渠道。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仲裁程序,健全和完善劳动仲裁监督机制,保障劳动争议及时公正处理。巩固和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立区域或行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形成有利于政府依法适时调整劳动关系的工作体系。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争议。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预防和处理工作,完善维护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三项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水平随着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加强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法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究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年检,加强对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和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

  1、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抓住时机,创造条件,在“十一五”期间配合国家出台有关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我省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部分法规规章,使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政策框架逐步完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等组织机构和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全部建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有条件的地区,要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8000-10000,人数达到800人,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达到1000人。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推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逐步在省、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保证机构、人员、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

 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人才培养,依靠相关培训机构,建立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形成劳动保障研发型、管理型、服务型应用人才。培养外向型人才队伍,提高劳动保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能力。
 
  3.公共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扶助困难群体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健全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向社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和职业信息分析人员队伍建设。巩固壮大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到“十一五”期末,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在城镇街道、社区和农村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普遍健全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在社区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就业服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根据社会保险管理要求和经办特点,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改进经费供给方式,合理安排和保证各项事业经费。
 
  4、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要在“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指导下,在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构建省—市—县(区)三级劳动保障系统网络。顺利推进“金保”二期工程,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服务网络,进而以网络为依托,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各市要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实现城区内广域网实时联接,在街道一级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发布站或查询终端。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大部分业务应用系统能够使用统一软件。初步建立硬件设备配置标准、网络接口标准和数据传输方式统一的全省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公共服务系统,通过劳动保障统一门户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为公众提供咨询、办事等服务。
 
  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开拓创新,多出成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决策支持。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争取技术合作项目,为借鉴国际经验深化劳动保障领域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十一五”期间要以中意合作职业培训项目为核心建成并有效运营陕西省远程职业培训网,利用网络技术开展大规模的职业培训。
 
  5、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技能劳动者培养的资金投入,扶持技工学校和中心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从各级财政用于就业的经费和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重点落实各级财政对养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实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探索建立参保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的财政支持机制。到“十一五”期末,使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达到20%左右。同时在促进就业、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基础和机构人员等方面施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共存。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重大建设项目
 
  附件1           
重大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得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有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但在有限的规划期内,动用有限的政策资源,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建设项目需要进一步的论证筛选,以保证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一、组建西北高级技师学院(陕西西安实训基地)
 
  立项目的:我省是技工教育大省,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师资达数万人,但是我省目前还没有一家正规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省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向高层次、高质量、高技能方面发展。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因素,发挥技工教育大省的优势,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根据我省技工学校发展思路,拟以陕西省劳动技工学校为基础,组建西北高级技师学院(陕西西安实训基地)。学院建筑面积19000M2,在校学生2000人,总投资7500万元。
 
  实施步骤:分二个阶段,前三年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始运行。第一年投入3300万元,用于基础建设、辅助设施以及建设6000 M2的培训大楼的一楼工程。第二年投入3000万元,用培训大楼二期工程和建设8000 M2学生公寓和学生餐厅。第三年投入700万元,建设5000 M2的实训大楼。后两年投入500万元完善教学培训设施,如建设操场、活动场所和校园绿化。
 
  二、金保二期工程
 
  立项目的:推进信息化,从总体上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在完成金保一期工程(含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金保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中央、省、市三级网络化管理职能;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的省级数据中心;将劳动力市场各项主要业务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之中;完善公众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应用软件本地化开发和通用软件的购置;配套工程,如机房装修、空气调节、给排水、电气、通信系统等。
 
  二期建设项目: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投入5000万元,省级劳动力市场主站建设,投入3000万元;全省劳动99三版软件本地化工作,投入1500万元;全省核心平台二版软件本地化工作,投入1000万元。配套项目及所需资金:机房建设,面积1200平米,投入500万元;全省养老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780万元/年。
   
  三、中意合作职业培训项目配套建设工程
 
  立项目的:要完成硬件集成、软件编制和调试运行等重要工作,并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主要有远程职业培训应用软件编制,包括远程职业培训发布、即时通讯、数据库查询、学籍管理等各应用系统;完成远程职业培训仿真图像处理、远程职业培训商务注册模式、远程职业培训网络安全等三项课题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件;采购移植非自主知识产权远程职业培训课件;完成远程职业培训网络的软硬件维护及服务;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完成学生公寓、食堂的室内外装修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网络综合布线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完成5个市级分站配套建设。
 
  实施步骤:分4个阶段。第一年主要完成远程职业培训应用软件的编制和市级分站建设,投入1748.86 万元;第二年主要完成课件制作及购买,并进行市级分站软件开发,投入1068.30 万元;第三、四年主要进行网络运行维护和远程职业培训点推广,两年投入1496.60万元;第五年主要进行课件制作和网络维护;投入230.00万元。五年共投入4543.76 万元。
 
  四、城乡统筹劳动保障示范区建设项目
 
  立项目的:结合城市化进程特别是城中村改造,打破城乡二元劳动和社会保障格局,拟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咸阳市秦都区、宝鸡市金台区等4个农村人口比例较低的市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形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与服务,使每个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就业援助机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配套项目及资金:充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建立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基地;改善和扩建劳动力市场;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落实就业服务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待定。实施步骤:2006年进行项目论证,2007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项目正式运行,2010年项目验收。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
 
  立项目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组织、资金筹集运用管理、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等工作。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增加农民收入,将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技能人才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镇化建设,繁荣城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配套项目:在每个市、县(区)均建立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基地,也可以由公办职业培训机构兼具此职能。
 
  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立项目的:适应西部大开发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服务,把高技能人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
 
  配套项目:在全省建立2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0个高技能人才鉴定基地。
 
  七、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立项目的: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中,尚有40万人依托企业管理,有23万人由企业社区管理,而已纳入社区管理的33万人,由于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编制人员少、素质差,办公场所和设施不足,经费紧缺,缺少活动场地,不能适应退休人员管理的需要。为此提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配套项目:1、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程。解决好劳动保障平台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设施、活动场地、办公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不足问题,加强对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履行管理服务的8项职能。
 
  2、健全服务机构和组织,达到每个社区都有一所医疗服务机构、一个体育活动场所、一个图书馆、一个文化娱乐场所,以满足企业退休人员就医、健身、文化娱乐需要。
 
  3、为鳏寡孤独的老年人建立老年公寓。全省统一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实行政府投资或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资,在每个市建立1-2所老年公寓,吸收有条件的老年人进住。
 
  八、陕西省工伤职工职业康复中心工程
 
  立项目的:为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服务内容,根据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需要拟筹建陕西省工伤职工职业康复中心。主要是为工伤职工恢复工作能力,实现就业。其服务目标,立足服务陕西,辐射服务西北地区的工伤职工职业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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