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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规划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01-01 00:00

  序言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人口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相适应,实现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人类社会现代文明发展的根本要求和重要标志。在我国迈向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历史新阶段,必须从根本上促进从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向可持续发展转变。实施西部大开发,就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个五年计划,是全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省、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的具体化,是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一、环境保护现状

  "九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各地市、各部门强化了管理,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五年中先后制定颁布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九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管理条例和规定,编制了《陕西省"九五"环境保护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和《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8-2010)》,为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监督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九五"期间,我省的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明显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突出成绩,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开始改善,"九五"环保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跨入新世纪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

  (一)基本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任务。全省关闭了一大批能耗高、污染重的"15小"企业和新"5小"企业,县以上企业的建设项目基本上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2000年底,全省限期治理的2108家超标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5%,省上考核地市的329家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7%,国家考核我省的49家重点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5%。

  (二)涉及人民健康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目标基本实现。延安、铜川、西安、咸阳等重点城市通过城市气化、集中供热、改换煤种以及划定无煤区和改煤区等,使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除总悬浮颗粒物高于国家二级标准外,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基本控制在二级标准以内。全省82%的县城完成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省政府审定批准了18个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界工作,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加强"三北"、"长防"、"天保"、"十百千示范"、"防风治沙"、"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共植树造林276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2000平方公里,使生态环境恶化速度明显减缓。围绕保护大熊猫、朱鹮等珍稀动物总数达到24个,总面积56.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74%,生物多样性得到大范围保护。合阳、宝塔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在全国农村生态建设上走出了新路子。全省完成矿区复垦16294亩,一些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问题开始得到遏制。

  (四)环保产业发展较快。全省发展和壮大了一批环保企业,固定资产和产值增长很快。在消烟除尘脱硫、水体污染净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高效节能锅炉等领域形成了陕西环保产业优势,拥有国家和省上认证的环保产品158个,国家重点推广技术20个,中国环境标志产品16个。

  (五)环保投入增加,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开工建设了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燃煤工程和山川秀美工程。从1997年起,省政府从每年新增财力的可用部分中安排10%作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区域污染控制,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3亿元。批准在五个地市和电力行业开征二氧化硫排污费,提高限期治理企业的排污费标准,全省排污费征收有了较大幅度增加,3年中多方筹措污染治理资金近2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债券10.8亿元,用于西安、铜川、渭南、延安、汉中、杨凌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西安城河综合治理、宝鸡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总投资70.4亿元。大力推进国际双边、多边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利用外资。先后共接受外方赠款1685万美元,利用亚行贷款1.56亿美元,总投资25.5亿元,用于西安-咸阳-铜川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缓解了环境保护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九五"期间全省完成环境保护投资达到100多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超过1%。

  (六)环保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尽管"九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目前我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黄河中游138个水土流失重点县中我省占了48个,年输入黄河泥沙量达8亿吨,占三门峡以上地区总输沙量的一半。省内长江流域面积占流域总面积的4%,输沙量占了12%。近几年,陕北能源资源开发和陕南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开采开发,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和有效管理,仍有些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局部地区治理和建设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生态环境仍在恶化。

  2、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由于总悬浮颗粒物严重超标(国家二级标准为0.20毫克/立方米,我省1999年为0.493毫克/立方米,超标1.47倍),使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随着城市机动车辆迅速增加,氮氧化物的污染也呈不断加重的趋势。

  3、渭河等河流污染仍然严重。渭河、无定河、延河、丹江、汉江、嘉陵江等6条主要河流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其中黄河水系污染重于长江水系,渭河污染最重,13个监测断面中超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高锰酸盐指数11个,生化需氧量10个,石油类6个。流经城市附近的10条主要河流的15个监测断面中,超Ⅴ类水质标准10个断面,尤以 河、涝河、 河、零河、漆水河污染为重。省内其它主要河流的污染也有加重的趋势。

  4、环保科研开发及其产业化对环境整治未能形成有效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进展不快,没有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优势,未能对环境整治形成有力支撑。全省377家环保企业平均年产值不足1800万元,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难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建设西部环保科技中试基地和产业基地起步缓慢。

  5、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且没有形成有效的筹资、运营和管理机制。

  6、部分基层领导和企业管理者的环境意识淡薄,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难以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改革相对滞后,引导、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机制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依然存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环境能力建设滞后,环境监理、监测手段和信息系统落后,事故应急救护能力薄弱。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十五"期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生态省的建设,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忽视环境、甚至牺牲环境的传统模式向以环境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综合国力的增强,将促进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速度,缓解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利于政府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全面实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付费"原则和建立多渠道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加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提升,将有利于引导建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模式,为环境保护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线,按照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体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对外合作,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力度,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使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奋斗目标。

  我省环境保护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目标是:

  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全省工业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空气、水、声等环境质量达到更高的目标要求;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局部地区得到初步改善;初步实现从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发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具体指标是:

  1、空气环境:全省设区城市和商州、杨凌、兴平、韩城、华阴等城市基本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8.7万吨,工业粉尘控制在81.8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控制在4570亿标立方米,生活废气排放量控制在664.3亿标立方米。

  2、水环境:水质达标按年275天计,渭河干流断面消灭超Ⅴ类水质,70%的断面达到地面水功能区划标准,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标准;无定河、延河基本达到地面水功能区划标准;丹江、汉江出境水质控制在Ⅱ类标准以内,确保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全省设区城市污水处理集中处理率达到40%,其中西安市达到50%;排入黄河流域的工业废水控制在4.5亿吨、生活废水控制在5.2亿吨以内;排入长江流域的工业废水控制在0.8亿吨、生活废水控制在1.1亿吨以内。

  黄河一、二级支流上被确定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段(含傍河地下水源地的补给河段)的国控、省控断面的常规监测年均值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以内;长江一、二级支流上被确定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段(含傍河保护区的补给河段)的国控、省控断面的常规监测年均值达到国家Ⅱ类标准以内;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地下饮用水源井口出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34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0%,达到1469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在277.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4、声环境:全省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维持现状或有所降低,重点改善城市居民文教区噪声污染,达到功能区标准。

  5、生态保护: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秦岭生态功能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抢救性保护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建设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5个自然保护区(点),矿区生态恢复6.6万亩,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示范网络,使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良好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保护与恢复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6、环保科技和产业:环保科技要服务于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进污染治理、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废弃物资源化、环境监测自动化等方面的科研和产品开发,重点推动20-25项环保技术产业化,确保环保产业产值两位数增长,期末环保产业年总产值达到200亿元。

  7、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全省监测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建设省、市环境信息网络体系;加强和改善环境监测二、三级站的设备仪器状况,建成省内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和西安等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初步建成西部环境研究和舆论中心。

  到2010年,西安、杨凌以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宝鸡等城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渭河等主要河流基本达到地面水功能区划标准;全省工业企业所有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其中粉尘、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弃物、COD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5%;设区市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垃圾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遏制,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能够适应事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重点实施全省城市气化工程、渭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和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将使我省在国家西气东输建设中,率先成为全国城市气化第一省;在黄河中游治理中,率先成为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省;在西部生态建设与保护中,争当先进省;在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发展中,成为全国环保科技产业基地与强省。

  (一)全省城市气化工程(蓝天工程)。

  1、实施全省城市气化工程,包括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集中供热和推广洁净能源工程。这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造福于民的工程,是改善投资环境的形象工程,也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要大力推进全省设区城市和商州、杨凌、兴平、韩城、富平、黄陵、安塞、神木等市县的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改善全省城市工业和生活燃料结构,改装燃油汽车为双燃料汽车,减轻汽车尾气污染。该项工程包括各城市管网建设、陕南环线建设、靖边-西安二期工程、新疆-上海天然气过境管线以及建设75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改装天然气汽车16000辆,建设2个天然气发电厂,届时全省城市天然气年使用量将达到15亿立方米,关中地区城市居民气化率达到95%。同时,建设宝鸡市经二路、上马营联电供热、咸阳市西区、北区供热等12个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有效削减燃煤污染。

  2、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建筑工地粉尘管理力度,有效提高城市道路硬化率。全省机动车尾气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文明工地活动,有效控制建筑扬尘;城区主要道路实行洒水清扫,加强裸露地面的绿化工作,减少城市扬尘。

  蓝天工程项目实施后,每年减少燃煤225万吨、烟尘33.75万吨、固体废物146.25万吨、二氧化硫5.4万吨。

  (二)以渭河干流为主的综合整治工程(碧水工程)。

  1、实施渭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保证关中高新技术开发带和8大灌区供水环境安全。该项工程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节水工程、渭河自动监控网络、渭河水土防治与下游拉沙疏浚工程等子项目。工程实施的同时,要按照先生活、后生态再工农业用水的次序,加强渭河水量调配,确保生态用水,促进渭河干流断面消灭超Ⅴ类水质、70%的断面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和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的实现。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在沿渭6市(区)增加80万吨(二级处理)和28万吨(一级处理)污水处理能力,包括建设西安市第三(一期)污水处理厂、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咸阳东郊污水处理厂、铜川市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渭南市污水处理厂、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以及临潼污水处理厂、乾县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西安特种垃圾焚烧厂、宝鸡陵塬垃圾处理厂、咸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铜川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再利用工程、渭南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杨凌示范区垃圾处理厂、兴平市垃圾处理厂等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与节水工程。企业要通过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要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大废水处理和回用力度,提高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

  -渭河流域排污口流量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在渭河干流两岸直排入渭污水口处建设57个流量实时自动监控系统;在一级支流(含灌溉区)入渭口上溯5公里范围内排污口处和工业企业排入5个市区城市下水管网的排污口处,建设99个流量实时监控系统;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5市区建设5个远距离监控系统网站;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1个远距离自动监控系统中心站。

  -关中水土流失防治与渭河下游拉沙疏浚工程。

  项目包括降低潼关高程、上游植树种草,修建车庄水库拦截上游来沙和潼关古奇段机械清淤等工程。

  -渭河及干支流沿岸建设百米绿化防护林工程,投资约7.9亿元。

  2、加强汉江、丹江水质保护,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汉江、丹江流域的工业污染源要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杜绝"反弹"现象。加快汉中、安康、商州市、城固县、旬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汉中、安康市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优先建设水源涵养保护区,确保其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质。

  3、继续做好无定河、延河的水质保护,加大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开采区的环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工业污染加重趋势;同时要加快建设延安、榆林市和安塞、志丹等重点县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

  碧水工程完成后,将有效遏制我省地表水严重污染的状况,除渭河和城市附近的河流外,其他河流将基本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使我省成为黄河一级支流治理样板省。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绿色工程)。

  1、对现有生态良好的市、县(区)进行先期保护,在陕北、关中、陕南分别选取宝塔区、合阳县、杨凌区、宝鸡市区、商州市区等15个市、县(区)进行生态保护示范,取得经验,予以推广,着力抓好宝鸡市生态示范城市和铜川市21世纪议程试点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草坪的建设与保护,推广庭院、墙面、屋顶的绿化和美化,有效提高人均绿地面积。全省抓40个生态示范乡和300个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形成我省生态示范市、县、乡、村四级网络,成为生态省工程的支撑面。

  2、续建13个自然保护区,新建26个自然保护区(点),使我省自然保护区(点)总数达到50个,总面积83.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05%。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有效保护黄渭湿地、汉江湿地、红碱淖湿地和泾渭湿地。期末,全省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就地保护设施(包括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面积占到全省国土面积的6.75%。

  3、遏制过度开采,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和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区复垦土地1.6万亩,潼关金矿区尾矿库绿化复垦5万亩,改善生态环境。

  4、加强秦巴山地生态环境保护,建成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1)建设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基地,濒危植物迁地保护中心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2)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103万公顷,封山育林40万公顷,建成种苗基地72万公顷,人工种草5万公顷,防虫灭鼠5万公顷;修建拦河坝10座,窖塘2万个。(3)"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与能力建设工程:在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流域水质监控断面设立标志,增加有机物监测项目,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库。(4)华山、太白山申报国际级自然遗产地工程项目。

  5、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区内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优先安排经省政府审定批准的设区城市和商州市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四)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朝阳工程)。

  实施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朝阳工程),加快研究开发高新环保技术和产品,推进产业化进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污染控制的技术支撑体系,使我省成为西部环保科技开发中试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标准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

  1、环保新技术研究的重点是:防治白色污染、臭氧层破坏、二氧化硫污染、水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等产品技术和标准。

  2、环保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污染治理技术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的工业粉尘治理技术;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炉煤气余压回收透平机(TRT)污水成套设备;西安矿山机械厂的电除尘技术;西安中辉环保有限公司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合作的电子束辐照脱硫技术;西安绿科环保有限公司与西安交大合作研制的污水处理技术;西安210所与加拿大协德公司合作的医院废弃物处理技术;西安电力树脂厂的新型万吨吸附树脂、鳌合树脂、水处理药剂工程;陕西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100万台谱泽牌臭氧型系列环保产品、陕西中兴百绿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小区污水生物处理技术等。

  洁净技术、洁净产品类:西安金珠近代化工有限公司的5000吨/年R-134a;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的10万吨/年环保型洗涤剂;陕西西北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吨/年无铅气、柴油添加剂;西安天洁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产10万只压缩天然气复合材料气瓶及天然气加气站成套设备;西安星辰国际高分子材料科学研究院的年产10万吨生物淀粉降解树脂;陕西新型燃料燃具公司陕西绿源化工有限公司的煤基一步法合成二甲醚;西安汉港化工有限公司的环保型白乳胶;西安亨泰科技(集团)公司R-L法碱法草浆造纸黑液处理技术(从黑液中提取有机钾肥);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的"烟必静"绿色环保消防技术和产品等。

  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类:西安秸秆产业开发中心的玉米秸秆饲料化技术;西安吉思达成像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型彩色冲印套药技术;陕西康维生物工程研究所开发的新型高效生物载体固定酶在塑料降解中的应用研究及中试等。

  污染监控自动化技术及设备类: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的污水流量远程自动监控系统。

朝阳工程实施后可实现销售收入达125亿元,全省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将达到200亿元。

  (五)环保监测能力建设。

  1、完成全省环境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全省118个环境监理机构2003年底全部达标。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47个,二级标准的34个,三级标准的38个。

  2、初步完成省内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全省渭河等6条主要河流13个国控监测断面和省界断面,建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网络;完成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延安等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网站建设;加强环境监测二、三级站设备、仪器的建设和更新;建设全省环境事故应急队伍,装备必要的交通、监理、监测仪器设备。

  3、完成省市环境信息中心和上网工程建设,初步建立全省环境信息、环境资源开发应用管理体系,解决地市局上网问题,让世界和国内公众更加便利地了解陕西环境保护事业。

  4、建设西部环境研究和舆论中心,初步建成省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总投资2.4亿元。项目完成后,将使我省初步形成与省情相适应的环境监理、监测手段、信息系统和事故应急救护队伍,为改善环境状况提供有效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签订年度政府目标责任书要将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规划,并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抓落实;要积极探索出台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消费、补偿等经济政策,配合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流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区域性开发建设、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先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因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定期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依靠监督执法和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和企业目标 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二)坚持依法保护环境。要进一步贯彻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渭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可持续发展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地方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据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健全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出台《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延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彩扩业废水排放标准》。在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时,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和破坏产生。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环保投入。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策研究,大力优化投资环境,用足用活现有政策,鼓励和吸引外资、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投资环境保护,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深化排污费改革,试点开展排污权交易,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度,逐步使收费标准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危险物处置费,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尝试建立环境保护基金、发行环保彩票等筹资渠道,有效筹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各级政府要确定稳定的环境保护投入渠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大财政对城市环保设施的投入力度。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对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采取更加优惠的投资导向政策,扩大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的力度和领域,鼓励外商采用BOT、TOT等投资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直接投资于先进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信息服务、重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限制和禁止能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环保科技投入,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支持地方环境标准的研究与出台,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把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三个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综合实力。积极推进ISO14000标准认证,帮助企业在我国加入WTO后获得贸易绿色通行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探索建立环保科研基金,增加环保科研监测的投入力度,力争建成西部环境研发中心和基地。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加强对公民进行环境法制和知识教育,提高主动参与意识,落实公众对住地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加强消费引导,推广绿色消费方式,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区域开发和可能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试行公众听证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环境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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