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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关中涉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巡查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19-11-25 17:39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11月20日10时会商,11月21日至28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2019年11月20日16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省生态环境厅立即响应,尽锐出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聚焦关中地区涉气污染源开展全天候执法巡查,旨在进一步督促关中8市(区)和各涉气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此次执法巡查实行省级重点执法巡查、市(区)专项执法检查的执法响应联动机制。主要针对关中8市(区)和涉气污染源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展开。围绕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是否安装有效收集设施,建筑等施工工地和物料堆场是否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渣土、物料运输车辆防尘管控措施等进行。

此次执法巡查共成立了8个工作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开展重污染天气执法巡查,对发现问题根据违法情节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省生态环境厅还及时汇总调度各工作组当日巡查执法情况,同步向各市(区)通报,督促各市(区)立行立改。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对通报问题务必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将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措施进行从严查处,同时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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