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专栏>历史归档>2020>打好治污防污攻坚战 > 要闻

加强监管规范运行管理多措并举强化数据应用--陕西省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四六八”成效明显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19-11-18 09:31

近年来,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实际,陕西省采取 “四项”措施,建立“六有”机制,强化“八化”管理,不断加强和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深化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开拓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

制定“四项”措施,规范运管工作。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通过“建制度、强培训、严监管、重应用”等四项措施,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近年来,先后制定了自动监控平台工作流程、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电子督办流程、陕西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黄红牌”公布办法(试行)等机制。近三年来,共组织举办自动监控业务培训班12次,参训2000余人次。针对污染物在线数据超标问题下发监察通知或通报51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184家次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企业立案处罚2900余万元。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及时提供自动监测相关数据,为科学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支撑。截止目前,全省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6.09%,达到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90%的要求。

建立“六有”机制,注重数据运用。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不断提升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逐步建立起“六有机制”,即:有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工作制度,有规范实用的指导性文件,有详细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月刊,有系统的工作资料汇编,有统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近三年来,结合工作实际,每年下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管工作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月编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月刊;每年汇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资料,共汇编运管资料80余册,编制运管月刊45期;督促各市(区)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1657家次,有效发挥监控数据服务执法监管工作效能,逐步形成了上下联通、左右联动、信息共享、各负其责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体系。

强化“八化”管理,全面提升效能。日常工作中注重规范平台管理,逐步达到了“八化”要求,即:工作管理正规化、学习探讨经常化、档案管理精细化、工作总结常态化、上下联动长效化、数据统计自动化、数据应用广泛化、信息公开及时化。近三年来,在生态环境部及省厅等网站宣传报道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信息260余篇次,组织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现场端检查10119家次,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295家次,对107家企业立案处罚926万元。并将190万余条自动监测小时数据用于享受环保电价企业的核算工作。坚持每日在省厅网站“污染源环境监管”专栏中公布相关数据信息,累计公开40万余条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接受公众监督,为推行政务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截至10月底,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污染物排放超标率为0.35%,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率为0.54%,比2017年、2018年均同比下降,企业的遵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