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19年上半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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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上半年陕西省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19-07-31 14:48

730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先生出席,通报2019年上半年陕西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19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育奎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19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基本状况

上半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117.4天,同比减少2.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3.8天,同比增加6.2天;PM10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其中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渭河干流轻度污染,化学需氧量同比上升2.6%,氨氮同比下降12.9%;渭河支流轻度污染,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8%15.7%;无定河水质优;延河中度污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上半年,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13个市(区)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上半年,全省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商洛、安康、汉中、延安、榆林、宝鸡、铜川、杨凌、西安、西咸、韩城、渭南、咸阳。

(二)优良天数。

上半年,13个市(区)优良天数为84154天,平均优良率为64.9%

(三)主要污染物浓度。

上半年,13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7313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0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378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9微克/立方米。

(四)同比变化。

1.优良天数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榆林市、延安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

2.主要指标浓度变化。

1)可吸入颗粒物(PM10)。杨凌、榆林、咸阳、渭南、西安、铜川、西咸、宝鸡、延安同比下降,商洛、安康、韩城、汉中同比上升。

2)细颗粒物(PM2.5)。西安市同比持平,商洛、安康、杨凌、宝鸡、韩城、铜川、西咸、榆林、汉中、咸阳、渭南、延安同比上升。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杨凌、咸阳、延安、西安、渭南、西咸、榆林同比改善,安康、商洛、韩城、铜川、宝鸡、汉中同比变差。

(五)自然降尘。

上半年,全省11个市(区)降尘平均值范围为5.5316.26/平方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城市为延安市、榆林市和宝鸡市,分别为16.2610.9710.50/平方公里·月。同比增幅较大的是宝鸡市和榆林市,分别升高44.4%13.1%;同比降幅较大的是西安市和渭南市,分别下降30.0%27.6%

(六)降水酸度。

上半年,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362,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二级支流开展监测评价。

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83条河流180个河流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3.1毫克/升和0.69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4%14.8%;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4%29.6%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三条河流及其支流共73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轻度污染。

渭河干流19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14个,Ⅳ-Ⅴ类5个,无劣Ⅴ类断面。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5.6毫克/升、0.61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上升2.6%,氨氮下降12.9%;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5.2%44.5%

(三)渭河支流水质轻度污染。

渭河28条支流44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25个,Ⅳ-Ⅴ类13个,劣Ⅴ类6个。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5.4毫克/升和1.07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8%15.7%;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5%35.2%

2018年同期相比,28条支流中,有15条支流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清姜河、太平河、皂河水质明显改善; 金陵河、三水河、沣河、泾河、千河、三道川河、石川河、小韦河水质改善;漕运明渠水质明显下降;宝鸡峡总干渠、幸福渠和尤河水质下降。

(四)无定河水质优。

无定河共10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90.0%;Ⅳ类断面1个,占10.0%,无劣Ⅴ类断面。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5.6毫克/升和0.57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7%13.6%;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7.9%44.7%

(五)延河水质中度污染。

延河共7个断面,无Ⅰ~Ⅲ类水质断面,Ⅳ~Ⅴ类5个,占71.4%,劣Ⅴ类2个,占28.6%。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8.6毫克/升和1.71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6.6%25.0%;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6.2%27.2%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

黄河中游陕西段的13条河流共2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18个,占69.2%;Ⅳ~Ⅴ类断面2个,占7.7%;劣Ⅴ类6个,占23.1%。其中榆林窟野河、㹀牛川、黄河干流、渭南徐水河、商洛南洛河水质优;延安云岩河、榆林秃尾河、榆林佳芦河水质良好;韩城澽水河、渭南金水沟、榆林大理河水质轻度污染;延安仕望河、清涧河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窟野河水质明显改善,㹀牛川水质改善;云岩河水质下降;南洛河、清涧河、大理河、澽水河和秃尾河等10条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七)湖库水质状况。

2019年上半年,石门水库因维修缺测,瀛湖水质为Ⅱ类,水质优,王瑶水库为Ⅲ类,水质良好,红碱淖为劣Ⅴ类,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王瑶水库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瀛湖和红碱淖水质无明显变化。

总氮单独评价:王瑶水库为Ⅱ类水质,瀛湖为Ⅳ类,红碱淖为劣Ⅴ类。与上年同期相比,王瑶水库总氮由Ⅲ类变为Ⅱ类,瀛湖和红碱淖总氮无明显变化。

营养状态评价: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均为中营养,石门水库缺测。与上年同期相比,红碱淖营养状态级别有所改善,王瑶水库、瀛湖营养状态级别无明显变化。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2019年上半年,27个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20188月起咸阳五水厂关闭,未监测)。

27个水源地共取水37969.88万吨,取水量同比增加4866.57万吨,达标水量37969.88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

五、辐射环境质量

(一)空气吸收剂量率。

1.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9年上半年,我省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空气吸收剂量率排除降雨(雪)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为(71.6105.4)nGy/h

2.累积剂量。

2019年上半年,我省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23个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测值范围为(73.5117.3)nGy/h

(二)空气

1.气溶胶。

2019年上半年,我省气溶胶监测点样品中131I7Be234Th214Bi228Ra40K137Cs134Cs210Po210Pb放射性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气碘。

2019年上半年,我省气碘监测点样品中气态放射性131I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3.沉降物。

2019年上半年,我省沉降物监测点样品中131I7Be234Th214Bi228Ra40K、、137Cs134Cs放射性核素日沉降量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降水中氚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4.空气中氡。

2019年上半年,我省空气中氡监测点样品中氡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三)水

2019年上半年,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经我省支流的9个断面、2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以及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未见异常,处于本底水平。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未见异常,且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

(四)电磁环境

2019年上半年,我省60个电磁环境监测点开展了电磁环境综合场强监测,其中8个监测点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7个电磁场源周围环境监测点开展了工频电磁场强度监测,其中5个监测点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六、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上半年,全省10个城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296点次,昼间、夜间各148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共达标141点次,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5.3%;夜间共达标111点次,夜间点次达标率为75%;总体来看,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以上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全部内容,请各新闻单位据实报道。同时,我愿意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感谢张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新闻社记者。从材料里看到,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三条河流及其支流共73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达到了这样的效果?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巩固水环境质量?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

汉丹江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供给地,近年来在水源保护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提出“南水北调已经进京,一旦污染,就会造成严重后果。一定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深化水质保护”。陕西省占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66%的流域面积和70%的入库水量,水源保护义不容辞,任务也十分艰巨。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南水北调工作从“保通水”向“保供水”转变的新形式,积极推进汉丹江流域水源涵养区保护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中线安全稳定供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省政府印发并组织实施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方案,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研判预警通报、强化考核约谈督办等一系列措施,系统推进汉丹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省人大出台《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省政府发布《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印发《陕西省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确保汉丹江水质保护有法可依。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专项执法检查和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配合省人大开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县级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保障汉江丹江水质安全这一政治任务,积极贯彻落实河长制,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扎实实施国家和我省“水十条”,通过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减污效益;积极开展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汉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积极构建生态屏障,确保丹江库区上游水质安全。

西部网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网记者。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基础是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的监测数据才能反映真实的环境质量状况。请问我省在保障监测数据质量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

监测数据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它能真实客观的反映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一个真实可信的环境质量数据是政府部门应该提供给公众的。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客观、准确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防治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构建责任体系、完善惩治机制、严格处罚措施、加快能力提升”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由谁负责、负什么责、对出现什么问题追究什么责任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一旦被发现,就会实行责任追溯,严格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划清事权。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和省控监测站点,分别由国家和省上负责。今天发布的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中,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的评价数据就是来自国控站点的监测数据;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及各县(区、市)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来自省控空气自动站数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采用省控以上监测断面数据,包含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断面数据和省控断面数据。通过事权化分,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既从源头上保障了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又减轻了基层的压力和负担。

三是加强管理。我们每年根据年度监测工作方案制定全省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方案,通过采用检查抽测,实验室比对、盲样考核等方式对各类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质量控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第三方运维、第三方质控。由第三方质控公司采取现场例行检查、网络巡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运维质量进行监督;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随机开展质控检查和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维及数据质量问题。实现每天全部站点各类数据审核和网络巡查全覆盖,每季度运维情况考核全覆盖,每年全部站点现场检查全覆盖,有效保障数据质量。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手工监测数据,50个国家考核断面由国家采用“采测分离”模式开展监测,省控断面由市级监测站按质控方案开展监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施质控审核、检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华商报记者:

您好,我是华商报记者。刚才的通报表明,今年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出现了反弹,请问导致上半年空气质量变差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育奎:

这些年,通过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逐年改善。今年上半年,确实出现了个别月份空气环境质量下滑的情况。从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117.4天,同比减少2.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3.8天,同比增加6.2天; 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相比去年同比变差。空气质量变差,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原因是受12月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和5月份强沙尘天气影响所致。专家分析,12月全省冷空气活动偏弱、气温偏高,东部暖湿气活动较强、大气湿度较大,降水明显偏少(偏少超过三成),导致大气扩散条件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和净化消减。受此影响,今年12月份全省平均优良天数为20.5天,较去年同期的29.4天减少了8.9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13.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1天;PM2.5平均浓度为107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7.4%,空气质量下滑。

34月份,我们不断加强工作,奋力追赶,在气象条件同去年相似的情况下,三月份优良天数为23.3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5天,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4.6%。四月份平均优良天数为24.1天,增加了1.5天。

但是到了5月份,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少雨,降水偏少两成以上,沙尘天气的影响重于去年同期,特别是陕南和关中东部地区,沙尘影响明显严重,13市(区)平均优良天数为23.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9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1.5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天。PM2.5平均浓度为40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7.6%,空气质量又出现反弹,虽然说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差的主要原因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所致,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够稳固,空气质量改善的形势依旧十分严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强力推进铁腕治霾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见到实效,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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