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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 攻坚克难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19-02-03 16:20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全省PM2.5浓度下降9.1%,重度污染天数下降20.7%,主要河流水质稳步改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详查工作稳步推进,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正在形成。

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 依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成6个检查组,赴各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深入重点排污企业、项目施工现场、城乡结合部、燃煤石料堆放场、生活垃圾处理现场等进行抽查和暗访,与五级人大代表和专家、群众代表座谈,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测试。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围绕协商议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协围绕沿黄生态城镇带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农村土壤重金属污染,保护水质安全等议题, 认真组织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态势分析会,为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贡献智慧和力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提案78件,内容涉及保卫青山、蓝天、碧水、净土等社会热点问题,为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围绕加强水污染防治、渭河下游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视察,积极反映资源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生态补偿机制缺失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 力促美丽陕西建设。省法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司法修复制度,判令损害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399万元,补植树木、恢复耕地389亩,放生动物4.23万只,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健全环资审判机构,推动11个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审判庭或合议庭,商洛法院探索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西铁中院聘请21名环资审判技术专家。审结一审环资案件1959,同比上升28.8%。支持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审结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68件。开展“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公开发布6起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四是深化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省检察院积极参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 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4件,起诉 24 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人,批捕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37, 起诉710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部署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 关中非法采砂及违法建筑破坏土地、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37, 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658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 111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27901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267吨,恢复黄河湿地6500亩。

五是积极推动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公安厅印发《全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关于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指导意见》,采取现场指导、工作通报和联席会议质询等方式,积极推动机动车污染治理进入依法、科学治理轨道。共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及“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3.9万余辆;侦办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案件8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3人,刑拘598人,批捕137人,移送起诉1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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