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 陕西要闻

国务院同意我省撤销凤翔县设立宝鸡市凤翔区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1-01-29 14:23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撤销凤翔县,设立宝鸡市凤翔区。凤翔设区后,隶属关系、管辖范围不变,凤翔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东大街39号。

宝鸡市是陕西省副中心城市,陕、甘、川、宁四省(区)毗邻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我国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重要。凤翔县地处关中平原和渭北台塬西部、宝鸡市区东北部,是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预留区和城市副中心,产业基础良好,经济实力较强,文化底蕴深厚。凤翔县撤县设区有利于提高关中平原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促进宝鸡城乡融合发展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