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联动 > 地市

【西安】获批赴港澳“个人游”城市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2-25 09:31

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指出,近日,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记者 霍海澎)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