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联动 > 部门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用心用情为粮企办实事解难题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1-11 08:18

2023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部门联系沟通,将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粮农油脂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纳入税收优惠企业名单,为粮食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据统计,2022年至2023年,为这2户企业减免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共计73万余元,减轻了经济负担,增强了发展动力。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作效能。该局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心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干部以更加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作出应有贡献。

本报记者 吴莎莎

1月3日,在位于兴平市的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内,随着机器运转,一袋袋成品大米包装完成。

“我们是省属大型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分别在兴平市和富平县有生产园区,每年生产用电量大约4100万千瓦时。”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秦宏说,“2023年12月,初加工环节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政策出台,这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我们算了一笔账,按生产工艺环节用电设备确定初加工用电比例,峰段电价每度电可节省0.168元,平段电价每度电可节省0.08元,企业全年可节省电费80余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我省粮油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但由于政策操作细则不明确等原因,大多数企业未享受到初加工环节农业生产用电优惠政策。

2023年,省粮食行业协会将这一情况反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该局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就落实初加工用电政策提出工作建议,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先后赴汉中、咸阳等地部分粮油加工企业实地调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粮油初加工范围的意见,为明确政策操作细则提供支撑。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发展改革委反复对接,就进一步细化落实初加工用电政策形成意见。2023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粮油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粮油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细化了初加工范围,确定了计量方法,明确了责任单位。经初步测算,落实粮油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我省粮油加工企业平均电价预计下降0.15元。

帮助粮油加工企业落实电价优惠政策,是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断提升作风能力建设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纾困解难,持续推动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粮农油脂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粮农油脂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专职承担省级食用油储备和管理任务。

“我们是新成立的储备企业,原税收减免文件中没有我们公司。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我们进行了专项业务指导,并多方协调申报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将我们纳入陕西省部分储备商品企业税收优惠名单,帮助企业减免税费50余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应急保供能力,让企业能够更好地践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陕西粮农油脂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晓鹏说。

2023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等部门联系沟通,将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粮农油脂储备管理有限公司2户企业纳入税收优惠企业名单,为粮食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据统计,2022年至2023年,为这2户企业减免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金73万余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增强了企业发展动力。

2023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该局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心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干部以更加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作出应有贡献。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