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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7-27 08:33

7月24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先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韩西林先生,陕西省财政厅正处级财政监察专员晁育峰先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张丹先生出席,介绍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是个人立身的根本。为了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文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为了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先生,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局长韩西林先生,省财政厅正处级财政监察专员晁育峰先生,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张丹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首先请陈晓东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首先,感谢媒体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人事考试等方面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一些情况。

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体系

近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劳动用工领域扎实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6年以来,相继印发实施了《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6〕48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函〔2017〕147号),《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704号)。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规范。

二、扎实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落地

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辖权限,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评价为A级的企业,在减少日常检查频次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书面材料;对评价为C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察,直接约谈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2019年,全省共评价A级企业83878户,C级企业690户。从今年起,我们将逐步推广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系统评价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质量和效率。

2.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落实情况。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辖区内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种情形的案件,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全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案件396件,其中,2019年公布103件,今年上半年公布33件。

3.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规将符合认定情形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147条,其中2019年认定80条,今年上半年认定并公布28条。

4.违法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落实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共享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了全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从近几年的执法实践看,“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已经在我省初步形成,违法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连续三年下降,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助推守法诚信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10月,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任组长,25个省级部门组成的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去年12月,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依据。《条例》第七条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的责任;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分别对开展信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规定。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条例》实施制定印发了2020年工作要点,省人社厅印发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全省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治理欠薪失信突出问题,特别是根治欠薪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

四、统筹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将失业保险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惩戒。通过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信息2700万条,信息互通不断加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为各单位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参与社会信用监督提供了服务支撑。在人事考试方面,从2019年开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前,调取18至35周岁符合报考年龄范围的失信人员信息,通过嵌入联合惩戒模块,将这些人员信息与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对接,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从源头上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时在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对审查发现的失信被执行人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对在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近年来,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记入诚信档案库人数853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记入诚信档案库人数3500人。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劳动监察方面,狠抓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落地;在人事考试方面,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加强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失信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重点打击恶意骗保、欺诈冒领、恶意泄露参保人员信息等行为,积极推动我省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西部网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网记者。近年来,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张丹:

近年来,我省在住建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相关决策部署,以强化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不断转变监管方式,强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设行业外出农民工就业连续三年占全省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以上,居各行业之首。

一、以改革创新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

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扎实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劳务企业资质,鼓励发展专业作业企业,积极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指导各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进入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奠定基础。截止6月底,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场工人总数达42万余人。

二、以健全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有效保障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加速促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在我省建设工程项目上落地见效,使农民工在入场、考勤、工资发放等环节全过程有实录,确保农民工不再“忧薪”。

三、以强化日常督办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解决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坚持常态化信息收集、问题预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欠薪隐患积压。2019年,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协助人社部门查处欠薪案件125起,住建部门查处案件23起。去年,约谈有严重拖欠行为的建筑企业,并在全省建筑业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做检查,实施信用惩戒,取消其当年在陕所有工程项目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全省建筑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四、以信用共享推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联合惩戒

多年来,全省住建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涉及住建领域的企业(个人),通过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对涉事企业(个人)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惩戒和限制,依规共享至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陕西),切实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今年上半年19家建筑企业(个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布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请继续提问。

华商报记者:

您好,我是华商报记者。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能否介绍一下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起的积极作用,有没有明显的成效?谢谢!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韩西林: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您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颁布、施行,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启了依法治理欠薪顽疾的新阶段,也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治理欠薪失信突出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条例》共七章64条,其中对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的规定有4条,分别是第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例如《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

今年6月24日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就是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的。

另外,《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全省人社系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方面已经形成共识。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特别是“黑名单”管理工作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2017年开始,全省办结欠薪案件涉及的人数和金额逐年下降。2019年全省共办结欠薪案件1184件,为8347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1.05亿元,欠薪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61%和47%。全省劳动用工领域“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加大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违法失信对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根治欠薪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根治欠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促使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最后一个问题。

人民日报海外网记者:

您好,我是人民日报海外网记者。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正处级财政监察专员晁育峰:

感谢这位记者对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的关注,我结合财政部门对这个问题予以简单介绍。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省级政府部门清欠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完成清欠任务,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收到主管部门的投资计划后,及时下达预算、足额拨付资金。

一是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了《省级偿债准备金保障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办法》,省级偿债准备金用于应对各级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省级先垫付,再由各级相关部门偿还。2019年省级偿债准备金26亿元,2020年增加到33.5亿元,通过管好用好应急周转资金,扩大省级偿债准备金使用范围,增加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

二是督促各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下达投资类专项资金计划。为了加快投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投资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函》,要求有关省级部门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进度,加紧下达投资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密切跟踪已安排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带动作用。

三是省财政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收到省发改委的投资计划后,省财政厅及时下达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并拨付资金。2019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拨付省级基建资金3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优先保障续建项目收尾、加快推进省本级基础设施改造及信息化建设、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

四是制定了基建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省发改委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出台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为根治欠薪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政府投资计划,及时足额下达拨付资金,切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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