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 > 政府公示

陕西省2020年第一批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公示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3-02 16:29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省政府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关于落实煤炭工业保安全,推进渭南市中小煤矿关闭退出有关问题会议》(2019年第67次会议纪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2020年第一批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一、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煤矿名称                退出产能(万吨/年)

渭南市白水县林皋煤矿                 21

渭南市蒲城县高阳镇煤矿                30

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上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渭南市白水县高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渭南市澄城县群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韩城市桑树坪镇石窑塔煤矿               30

韩城市王峰乡新星煤矿                 30

二、有关要求

1、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逐矿进行验收。

3、请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4、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将2020年引导退出煤矿关闭情况、验收结果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