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 > 政府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三批)

来源: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31 15:26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字〔2017〕74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以下8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5429168  邮箱:sxhbdcb@163.com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1

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1994年建成后,一直向唐家寨水库直排垃圾渗滤液,尤其是2015年11月以来,因垃圾渗滤液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约1800吨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水库,水库积液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8700毫克/升和1176毫克/升,库区底泥检测出铅铬等重金属,造成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

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目前,已无渗滤液排入唐家寨陂塘和外环境。实施了唐家寨陂塘污泥环境综合整治应急工程,已完成绿化面积8.07万平方米。建设了处理能力1600吨/日的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700吨/日的一期工程已建成投用,900吨/日的二期工程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调试运行。

2

西安市扬尘管控有待加强,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污染问题仍较多见。

西安市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1618个工地实行了“红黄绿”挂牌管理,对挂红牌或黄牌的工地,如果10日内未整改到位,一律停工整改,并由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强制教育培训15天,目前已对扬尘污染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共计572人开办了专项培训班。对524台国Ⅳ排放标准渣土车进行了智能化全密闭提升改造;城区三环内12家“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或关停。建立“路长制”,成立专项检查组,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对排名后三位的县区进行约谈,形成了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并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2017年,共计出动养护人员99861人次,清扫路面(桥面)20037万平方米,清扫车运行2803班,洒水车运行1533.5班,用水累计43901吨,清理服务区684次。

3

西安市因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第四、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以及临潼区污水处理厂、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采取“河道纳污、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污水处理效果大打折扣。

西安市制定了《城市排水管网雨污水分流改造框架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进厂管道二期工程项目、幸福河截污工程,第四污水处理厂、第十污水处理厂河道纳污问题已解决。临潼区临河截污工程1.73公里的排水管网已建成通水,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鄠邑区(原户县)南北七号路主管网建设工程、东新路雨污分流工程、兆丰路污水改造工程、渼陂路污水改造项目、许家河截污改造工程均已完工,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河道纳污问题已解决。启动实施长安区管网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皂河上游城市段污水截污管道工程、广场南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4

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2015年和2016年应建成35个治理项目,但截至2016年底仅建成18个。

咸阳市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武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武功镇污水处理厂、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永寿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建成投运;长武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旬邑县太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三原县大程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水调试;泔河人工湿地公园、东方纸业入渭口湿地、兴包纸业入渭口湿地、兴平污水处理厂湿地、兴平市十里荷香湿地、咸阳湖二期、渭城区渭河北岸治理工程已建成。三原清浴河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的任务已完成,已由国家林业局验收。

5

咸阳市永寿县、旬邑县、乾县、三原县污水处理厂,以及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016年长期超标排放;长武县、泾阳县、彬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管网覆盖率低,每天约4000吨生活污水直排。

咸阳市大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永寿县、旬邑县、乾县、三原县和咸阳市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实现达标排放;乾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已建成投运,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彬县污水收集管网已竣工;长武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进水调试;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建成投运。

6

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闲置。

咸阳市委托第三方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并新建日处理2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备托管企业的监管,确保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正常运行,杜绝超标排放。同时,针对类似问题,在全市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对行政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加快对现有工艺的改造,已在兴平等8县(市)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

7

榆阳区和米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渗滤液污染突出。

榆林市榆阳区关闭了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将该填埋场的垃圾运往榆林市高新区垃圾填埋场处理,并将垃圾渗滤液运往高新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因高新区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停止接收,改由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榆林兴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承担运输任务,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应急工程接收处置。相关处置单位健全了渗滤液转移、运输、接收、处理台账,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目前,榆林市已完成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并已启动高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工作。

米脂县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邀请设备生产厂家对渗滤液处置设施进行调试,并对垃圾处理场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委托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季度对渗滤液、浓缩液及中水进行,处理结果全部达标,并建立了渗滤液设施运行台账和浓缩液安全处置台账。

8

商洛市福元矿业等3家企业将尾矿、矿渣堆放于农田、河堤或山坡,无“三防”措施。

商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对涉及废渣整治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环保部门对企业存在的废渣堆放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商洛福元矿业公司、商州牧护关金矿、洛南保丰高铅矿业公司3家企业对违规堆放的尾渣进行了清理,并采取规范堆放或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了处置。商洛市组织各区(县)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未发现类似违法问题。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