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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批文化先进县创建和第六批文化先进县复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 2015-02-03 17:44

  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12月,省文化厅组织11个相关厅局开展了第七批文化先进县创建验收和第六批文化先进县复查工作。经实地检查,共同评议,验收组认为被检查县(区)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体育、教育、科技、科普、卫生、环保、城建、工会等各项工作普遍达到或超过了《陕西省文化先进县评选复查标准》,现将创建复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根据检查得分情况,建议通过户县、白河县、汉阴县、西安市阎良区、凤县、宁陕县、石泉县、铜川市印台区、彬县、紫阳县等10县(区)为第七批省级文化先进县。
  (二)复查的柞水县、黄陵县、吴起县、宝鸡市金台区等4个县(区)总体工作稳中有进,建议以上县(区)复查合格。
  (三)鉴于洛南县2014年3月发生擅自拆除城隍庙事件,经与省文物局协商后,建议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期。
  现将以上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省文化厅将把创建复查结果上报省政府,建议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联系人:侯 蕾 联系电话:029-87284655
  联系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邮政编码:710004
  邮箱:shengwenhuating@163.com
  

陕西省文化厅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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