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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8-13 09:43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要求,我省对照指标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省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和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主题报告。对39所省属高校进行考核研判,对63所高校党委书记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高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排名。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学校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2. 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组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讲师团”赴全省高校开展巡回授课。组织开展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主题活动,我省经验做法被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推广。延安大学“小红专”网络思政微课堂,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8名教师入选全国思政课影响力人物。组织“加强文化建设 彰显文化自信”主题新闻发布会,推荐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全年举办大中小各类赛事60多项,创建86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各类文艺比赛、展演以及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戏剧进校园等活动。建立“学校+农户试验田”,进行劳动体验活动。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 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台情况。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省、市、县(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将《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办法》《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列为2019年省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对教育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合法性审查教育类规范性文件21件,非规范性文件70余件。

2.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编制《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省99%的中小学校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比例达到90%,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比例达到78%。研究探索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与应用规范,组织高校信息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陕西教育大数据建设模式”的经验做法受邀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进行推广交流。

3. 聚力教育脱贫攻坚。2018年度,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和安排教育脱贫工作,并在全国教育扶贫论坛上介绍做法及成效。建立领导包联督查机制,开辟“县委书记、县长谈教育扶贫”信息专刊,安康市汉滨区“345”教育精准扶贫模式和汉中市略阳县抓学校党建促教育扶贫等做法,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推广。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予以重点宣传。完成了国家通报的84943名疑似失学儿童核查任务。截止2019年上半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308394人。其中,11个重点监测县建档立卡在校生83111人,留守儿童520741人,实施送教上门5160人,未发现辍学现象。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对义务教育阶段16名非贫困户子女的辍学生,经劝返已经复学。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2018年,全省共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09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79.57%,基本达到省定目标。全省1311个乡镇(含街办)有公办幼儿园1692所。

2.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对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7个县(区)组织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汉中市、商洛市已出台实施意见并展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3.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入学行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232057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目标任务。中职学校招生137969人(含技工学校),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普职比例为63:37。

4. 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新增本科专业268个,撤销本科专业100个。优化调整学科布局结构,撤销学位点44个,新增博硕士学位授权点120个。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311个,建设省级创新创业校外实践基地103个。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全国总决赛上获奖总数居全国第3,金奖数居全国第5。精心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在第八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率全国第2,获奖总数全国第3。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我省进入全国前10%(A-以上)的学科27个、前30%(B以上)的学科131个,省属高校A类学科由1个增加到4个。截至2018年9月,有4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6个学科进入1‰。

5. 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3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2所独立学院和18所民办高校实地开展年检工作,面向社会公布省管民办学校2017年度检查结果,及时妥善处置了2所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

6.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印发《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对推普脱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巡检。组织100余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语言能力提升培训,完成87个县(区)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开展青壮年农民专项培训1011班次,培训人员58340名。对西安市、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7. 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对3所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复验,对2所申请创建特教示范校进行了评估。指导督促有关县(区)县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省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中,累计分别投入951.5万元、1935.9万元建设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目前已完成46所资源中心、163个资源教室。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 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决策能力。召开全省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出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开创教育强省建设新局面。制订《陕西教育现代化2035》《陕西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的意见》。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带头研究教育问题、出席涉教重要会议、开展涉教调研。加强省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加强督导和结果运用。

2. 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由2017年的3.52%降至0.95%。印发《陕西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下达补助资金31.72亿元,重点支持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在财政部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

3. 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开展第五届省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的换届工作。《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列为地方性立法调研项目。全省完成5个县“双高双普”督导评估认定,组织对12名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进行督导考核。对全省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评估认定,命名7个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有8个县(区)接受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地核查,得分均达到90分以上。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 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居全国第13位。连片地区乡村教师月均补助412元,居全国第5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全省按照每生每年大班1300元、中小班400元的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高中分类定标的标准落实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按照本科15000元、高职12000元的标准落实高校生均经费。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印发《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逐县(区)督导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2018年全省共交流轮岗教师1.83万人次,其中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教师1.1万人,骨干教师交流5746人,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遴选30个“国培计划”项目县开展周期为2年的混合式培训,组织全省“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送教团赴乡镇学校指导、帮助、引领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推荐并入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名;评选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81个,师德标兵20名,师德先进个人100余名,陕西省最美乡村教师20人。

(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组织召开全省普通高校2018年稳定安全工作会,与各普通高校签订稳定安全责任书。制定《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陕西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压实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开展“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二、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省将高职院校扩招作为2019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高职招生工作在2018年招生12.68万人基础上,2019年安排省内高职院校再增加3.72万扩招计划。上半年,经综合评价等方式招生5.47万人,普通高职院校随高考报名录取本省考生4.79万人,6月份高职扩招网上已报名3596人,8月20日前全省正在第二次高职扩招报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高等职业院校录取人数达10.26万人,已完成招录计划的62.6%。针对各市(区)落实高职扩招计划的专项督导工作同步展开。

1. 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召开会议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订《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与各市(区)政府签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备忘录》,与所有具有全日制高职招生资格高校签署扩招工作责任书,明确目标,夯实任务。

2. 研究制定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部门积极联动配合。省级7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省级相关部门召开落实扩招工作协商座谈会、扩招工作部署视频会和新闻通气会,对接调研四类人群生源基础、组织报名、资助奖补等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3. 扩规模与保质量并重。鼓励学校通过联合办学、建立职教联盟、设立教学站点等形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扩大高职院校经费统筹使用权,支持薄弱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及时增设新专业,允许学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进一步增强四类人群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资源整合、专项培训、校企合作、“银龄讲学”、社会力量兼职等方式补足教师队伍。开发针对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有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还有缺位。比如,有的对中心城区教育需求快速增长缺少提前应对,城区新建或改造居民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政策未得到依法实施,造成学位紧张甚至出现“大班额”现象。二是基础教育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与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外部大环境影响,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稳定面临较大挑战,制约了高校“双一流”建设。四是农村优秀师资不足且流失严重,体、音、美等学科专业教师缺乏,学前教育师资编制缺口很大。

下一步,我省继续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大支持和推进教育工作的力度,更好发挥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定位作用。一是以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全力做好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对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落实,保障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二是以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大力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三是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更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白燕 029-8866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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