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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公告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4-01 14:40

为加强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精神,现将我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起,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全省全面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

二、所有依法签发并已经生效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证件持有人可以在2017年10月1日后依照规定自愿申请换发新证。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国人来陕工作均须事先申请并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四、办理地址:

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事务办理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太乙路办公区2号办公楼五楼

办公电话:029-85391857 89538116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6号楼439室

办公电话:029-86786938

网址:http://39.155.161.12

     http://fwp.safea.gov.cn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外国专家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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