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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明节假期全省收费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告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 2013-03-21 09:14

  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文件要求,2013年清明节期间陕西省收费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范围
  2013年清明节假期免费时段为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式收费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客数为准,以下简称“小型客车”)。
  二、通行要求
  (一)非封闭式普通公路
  清明节免费期间,小型客车通行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专用车道,免费快速放行。
  (二)封闭式高速公路
  4月3日20:00至24:00,现金缴费的小型客车收费站入口领取“纸质通行卡”,持卡通行,出口凭卡缴费;
  4月3日24:00至4月6日20:00,收费站出入口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
  4月6日20:00至24:00,收费站入口领取“纸质通行卡”,持卡通行,出口经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
  4月6日24:00,收费站出入口恢复正常收卡和发卡,所有车辆持卡通行、凭卡缴费。
  上述各个时段内,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的小型客车驶入人工收费车道时(或通行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不领取“纸质通行卡”,驶出收费站时应从人工收费车道刷卡驶出(或通行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免费时段内享受免费通行。
  免费终止前,入口未领卡的现金缴费小型客车或未刷卡驶入的(通行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的除外)非现金缴费小型客车,应根据时间和行程安排,选择就近收费站驶出收费公路,需要继续行驶的,可在收费站领卡或刷卡(或通行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后驶入收费公路。
  三、车辆通行收费站应按照收费站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标识减速慢行,排队有序通过收费站。免费时段,小型客车应选择专用车道或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通行,非小型客车不得通行专用车道。车辆通过收费站后请尽快驶离收费广场,请勿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车辆行驶期间请密切关注有关交通引导提示信息。
  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发放的“纸质通行卡”自发放之日起三日内有效(含发放当日,至第三天24时截止),过期作废。正常收费时段,收费站出口对使用超出有效期限“纸质通行卡”的车辆按无卡车辆计收通行费,请持“纸质通行卡”车辆在有效期内通行高速公路。
  五、请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提前了解掌握出行信息,避免交通拥堵和出行不便。公路出行信息咨询可拨打陕西交通服务热线(029-12122)。
  六、车辆行驶陕西省收费公路须遵守陕西省收费公路各项管理规定,违规行驶车辆按有关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对未持通行卡、持有本站入口信息通行卡(含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年费卡)及损坏、倒换、借用其它车辆通行卡、闯(冲)站、涂改、伪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卡的车辆,按照不超过往返该收费路段最远点至该出口站的费额标准全额计收通行费(含包缴路段)。
  七、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收费公路有收费违规行为的请及时举报,监督电话如下:
  029-8886909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83212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029-88869488(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029-83579291(陕西金秀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029-86522352(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3516102(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7-3369500(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特此通告。

    
    陕西交通运输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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