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 > 政府公告

陕西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效期内陕西省名牌产品的公告

来源: 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3-01-23 17:42

    根据《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规定,陕西省名牌产品有效期为三年,现将2010年至2012年认定的陕西省名牌产品公告如下。
 
    2010年认定的有效至2013年12月,2011年认定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012年认定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特此公告。
 
    附:陕西省名牌产品名单.doc
 
 
                 陕西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