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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用的咨询

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1-27 16:38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

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缴费渠道为原集中缴费期渠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在此期间,“43号文件”中已明确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仍按照“4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参保缴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参保缴费可通过税务部门设置的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实现:包括税务协议银行、征税大厅及各基层网点、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等。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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