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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广电、发展改革、财政系统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使全省35033个20户以上自然村、近400万农民收听收看到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科技知识,丰富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西安市财政局、紫阳县文广局等97个单位和朱以荣等117名同志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市、县、区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比学赶超,坚持不懈地抓好我省“十二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为建设西部强省、富裕三秦群众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先进集体名单
      2.“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陕政办函〔2011〕8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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