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防办、韩城市人防办,杨凌示范区人防办:
为规范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的设置,有效使用防护资源,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水平,做到易识别、安全使用、更好的维护管理,省人防办制定了《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准》(备案号:J16075-2021,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范了标识范围、标识位置、标识尺寸和标牌样式,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抗力级别5级(含5级)以下人民防空工程标识的设置及安装。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标准》,将人防工程标识纳入竣工验收重要内容,要树立标识标准的权威性,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识标准规范施工。要树立法律法规意识,省人防办将对落实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标识标准规范的单位要追责问责。
各单位近期派人到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原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领取《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准》。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李靖 电话:85570399、1308754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