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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回答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申请材料中简单制售是否需要勾选对应的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
需勾选对应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的有:(1)食品销售经营者简单制售;(2)即食食品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制售行为;(3)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4)加工制作果蔬拼盘。   不需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有:(5)对于经营品种单一的且仅经营植物性冷食项目的,加工器具专用,能够防止交叉污染、物品混用的,经营范围可不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6)自制饮品制售(在现场调配、冲泡、分装饮品)的,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预包装食品进行解冻、拆封、装盘等简单制作后即供应的,加工器具专用,能够防止交叉污染、物品混用的,经营范围可不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   其中(2)、(3)、(4)需满足专用操作场所的要求,(1)、(5)、(6)需满足加工器具专用,能防止交叉污染和物品混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经评审符合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条件的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其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时限要求?
其门店新办食品经营许可时,符合条件的,县级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部门自收到系统分送的门店许可申请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门店在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时,县级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部门收到系统分送的门店许可申请信息后,当日办结。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仅有食品处理区,无就餐场所,仅通过网络经营(外卖)的餐饮单位如何审批?
《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的,应具有实体门店,其中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还应具有相应设备设施条件,能通过网络公示加工过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的办理层级如何理解?
餐饮服务管理公司需办理餐饮服务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活动,该餐饮服务管理的审批事项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除中央高校、省属高校)外,由县级以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实施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开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中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在哪里办理?
中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食堂的审批事项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日常监管事权在属地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省的中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见附件(陕西省级许可院校(职业学校)工作信息统计表)。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在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明确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为进一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监管,夯实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办法》规定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并在食堂的经营许可证后标注承包商信息。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需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填写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的信息。   二是为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许可措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食品经营向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通过对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实行便利化措施,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由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经营许可事项,简化食品连锁企业门店事前审批。   三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简单制售的审查要求。针对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对部分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并在《细则》中做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规范利用自动设备从事的食品经营活动。《细则》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几种情形(散装熟食销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使用压力容器制作的饮品及自酿酒的制售)。   五是对部分许可事项提级许可。明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管理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中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负责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便利化评审工作。   六是明确了相关报告事项。食品经营者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网络经营情况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变化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变化的,食品经营者自动设备放置的(跨省经营、跨区经营),食品经营者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变化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记录报告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
《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制菜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及预制菜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
《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召回实施有何规定?
生产者确认召回后,需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通知其他经营者。根据不同情况,生产者应在10日内向上级部门报告详细的召回计划,计划内容需涵盖召回范围、缺陷详情、应急办法、进度安排等,并在3日内以公众易于知晓的方式公开召回信息,解答公众疑问。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
《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缺陷调查与认定有何规定?
省局在发现问题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生产者开展自查,生产者需迅速响应。若生产者未能按要求进行调查分析,或者省局认为其调查分析结果不足以证明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省局将组织缺陷调查,包括委托基层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入生产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组织技术机构和专家进行分析等。生产者若认为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提出异议,省局将进行缺陷认定。对于既不按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缺陷认定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实施召回的生产者,省局将报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其实施召回。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
《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生产者主体责任是什么?
生产者作为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缺陷,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实施召回,并承担消费者因消费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经营者同样肩负重要责任,需建立健全信息核实处理制度,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