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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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域综合规划是以整个流域为单元进行的统一规划,是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的特点。流域内水力发电、水资源开发利用(含供水)、河口整治、水库建设、跨流域调水等各类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以及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支流规划和地区水利规划均应以流域综合规划为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具有约束性和指导性。《规划环评导则流域综合规划》要求规划环评通过分析规划所包含的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直接、间接和累积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环境效益,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促进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科学有序开发。同时,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定规则、严准入的作用,导则要求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对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支流下层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指导意见,统筹全流域的开发和保护。
摘自:高质量项目环评保障百问百答(202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