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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回答
2024届高考体检结果如何查询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各县(区)应于2024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报考所在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省教育厅 2024-05-06
专升本成绩什么时候出
您好,根据《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志愿填报公告》,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已经发布,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划定。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点击“成绩查询”,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s://www.sneac.edu.cn/zsbweb),使用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公告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www.sneea.cn/info/1031/14449.htm。
省教育厅 2024-05-16
办理走读,在学校外面住后,学校依然收取住宿费是否合理?
您好,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根据您所反映的内容,不属于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情况。如学校未为您保留宿舍床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退费,大学具有独立自主办学管理权,您可直接向学生辅导员或学校学工部门、后勤部门反映,及时解决您的困难。
省教育厅 2024-05-21
高考报名信息错误
您好,高考进入录取阶段,考生和家长们一定要多加注意,及时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陕西考试招生”微信订阅号、“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小程序和“陕西考试招生”新浪微博了解录取相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2024年7月5日至8月8日期间,如果有关于高考录取的相关事项,可以致电029—88812922,也可以前往陕西宾馆12号楼信访接待室进行咨询。
省教育厅 2024-07-17
转学咨询
您好, 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您直接致电学校所在的市县区教育局咨询办理具体流程和手续(市县区教育局电话,请点击http://jyt.shaanxi.gov.cn/about/dsjy/dishi.html查看)。
省教育厅 2024-07-25
学费代偿政策
您好,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陕西省教育厅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查看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8/29/134434.html(《2023年陕西省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咨询电话公布》)。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
省教育厅 2024-07-08
报到证编号查询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高校要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如您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7-02
旅游管理根据学校安排顶岗实习,现在因为身体不适,可以中途换成自主实习吗
您好!大学具有安排教学计划和教育活动的自主权,学生实习属于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自主实习还是集中实习,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规定。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可直接向学校教务或学工部门反映您的困难。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7-14
省级优秀毕业生
您好,您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 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的通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307/04/22321.html)获取名单,陕西省教育厅不另外发放证书。
省教育厅 2024-05-26
就业协议与毕业证
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就业各环节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特别要对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审核,规范签约行为,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高校不得强制学生就业并签就业协议书,如有违反可向我厅学生处举报,电话:029-88668867。
省教育厅 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