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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号: 陕政发〔2025〕1号 发布时间: 2025-04-03 15:5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32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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