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 2023-02-10 01:23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任命:
郝铭为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研究,同意:
刘光明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人选。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研究,同意:
解志炯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人选。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张小平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郝铭的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苏园林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初卫东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黄廷林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1日决定,免去:
冯小明的陕西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刘志生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初卫东为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同意其为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研究,同意:
李凯为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研究,同意:
李振林不再担任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免去:
李凯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左怀理为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
曹宇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西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魏小抗的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张小平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张小宁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苏园林为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免去:
杨效宏的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苏园林为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杨效宏的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省政府2023年1月7日决定,任命:
王炳锋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23年1月7日决定,任命:
刘仲山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江涛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23年1月7日决定,免去:
王刚的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陕政任字〔2023〕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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